2011中国保险业十件大事

2011-12-28 17:101562

近日,金融时报盘点了2011年中国保险业十大事件。

  1、“湛江模式”走向全国

  通过全面推广“湛江模式”、创新性地开展健康管理工作,中国人保健康服务国家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不断取得新的成效。目前,该公司共承保政府委托业务项目达到372个,覆盖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14个地市,服务人群4685万。在提高国民健康保障水平、推动公共管理创新、提升保险业的社会形象等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

  点评:温家宝总理先后三次、李克强副总理先后五次对“湛江模式”做出重要批示,充分肯定其做法和成效。

  保监会主席项俊波在调研广东、北京保险市场时对人保健康参与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湛江模式”、“平谷项目”给予高度评价。为将“湛江模式”推向全国,中国人保健康发挥专业优势,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在全面服务我国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方面成效显著,成为保险业服务新医改的典范。

  2、“银行系”保险渐成规模

  2011年2月11日,中国农业银行(601288,股吧)宣布投资25.92亿元认购嘉禾人寿新发行的10.36亿股,持有嘉禾人寿51%股份,成为嘉禾人寿控股股东。

  6月,保监会同意中国建设银行(601939,股吧)以51%的比例控股太平洋安泰人寿,7月6日正式更名为建信人寿。

  此前,交通银行(601328,股吧)、中国银行(601988,股吧)、北京银行(601169,股吧)纷纷控股了保险公司,工商银行(601398,股吧)、招商银行(600036,股吧)在收购保险公司股权之后也在等待官方批复。

  点评:自建设银行正式入股以来,建信人寿6月份单月保费环比增速达107%;在北京银行参股之后,今年上半年,中荷人寿保费同比增长20.7%,其银保渠道占比不断提升。

  在这个“渠道为王”的时代,市场普遍预期银行系保险公司即将迎来“背靠大树好乘凉”的极速发展时期。

  但在利率环境变化、银保新规实施、营销员增员难的大背景下,银行系保险公司即使“背靠大树”,也同样面临保费增速下滑的局面。

  业内人士认为,银行系保险公司今年上半年未能取得超人一等的快速发展,另一大原因在于自身的机构建设尚未跟进。

  “在未来3~5年内,银行系保险公司的保费规模,也将随省级分公司数量的增加而发展,进而提高市场份额,这对于长期依赖银保渠道而没有独立业务渠道的中小型保险公司而言,是无法忽视的压力。”北美精算师陈志华如是认为。

  3、重大安全事故频发凸显公众责任保险“缺位”

  2011年9月27日,上海地铁发生追尾事故,造成271人受伤。回顾2011年,我国各地相继发生多起重大公共安全事故,例如“7·6”北京地铁四号线电梯逆行事故、“7·22”京珠高速客车起火事故、“7·23”高铁事故、“9·9”湖南昭阳沉船事故等。其中死伤10人以上的安全事故近40起,共造成521人死亡,499人受伤。频发的公共安全事故引发了社会对公共责任保险的讨论。

  点评:目前我国公众责任险发展缓慢,其应有的功能远未得到充分发挥,公众责任险投保率低与频发的事故所带来的灾难性后果形成了强烈的反差。

  事实上,通过引入责任保险机制,推广和发展强制性食品安全责任、火灾公众责任、环境污染责任、安全生产责任、医疗责任、校园方责任保险等,可以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有效调动团结、稳定、和谐的积极因素。

  目前,我国责任保险在整个财产保险市场所占的比重不到4%,与国内生产总值之比仅为0.03%左右,分别仅为国际平均水平的1/3和1/10。

  国际经验表明,责任险的发展必须依靠建立法定责任保险制度来加以推动,即从事特定活动而可能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必须依据法律规定购买相应的责任保险。企业则应意识到,公众责任保险不是一种负担,而是风险转移的一种重要方式。

  4、保险业首次试水变额年金

  2011年5月10日,保监会发布《关于开展变额年金保险试点的通知》和《变额年金保险管理暂行办法》,计划采取区域限制的方式,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厦门五市启动变额年金试点。

  6月、7月、9月,金盛人寿、中美联泰大都会和华泰人寿变额年金保险产品分别获批。

  点评:一款在国外市场已经相当成熟的投资型险种——变额年金保险,经过近一年的论证和研讨,2011年终于在中国市场试点投放。

  市场普遍认为,变额年金保险的引入,填补了国内市场空白,将有效提升保险产品的竞争力,不失为人身险行业近年来的一项重大利好。

  一直以来,保险产品同质化现象严重,尤其是养老金市场,产品相对单一,多为等额年金型产品,或者按照一定的比例递增年金。此时推出变额年金保险,至少在回报上为消费者提供了另一种可能:有可能获得高收益,又同时拥有了保底收益,比投连险更加安全。

  5、社保基金千亿元入股中国人保

  2011年6月29日,北京万春园内,财政部副部长李勇、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理事长戴相龙、中国人保集团董事长吴焰分别摁下了“信任”、“依赖”、“信心”三个印鉴,见证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战略投资中国人保集团的历史性时刻。

  经过深入调研和论证,全国社保基金决定投资100亿元入股中国人保集团,持股比例11%左右,成为中国人保集团的新股东。

  点评:此举标志着中国人保整体改制上市工作向前迈进了一大步,社保基金在分享保险业成长收益上取得了重要成果,保险业改革创新获得了新的助推力量。

  对中国人保来说,在获得社保基金100亿元资金后,不仅整体上市的工作可以进一步推进,集团下属产寿险子公司的资本金补充问题也可以得到解决。

  不仅如此,社保基金是我国资本市场最重要的机构投资者之一,以社保基金的投资入股为契机,中国人保在很多领域可“乘势而为,携手合作”,包括择机实现集团整体上市、充实集团资本实力扩大承保能力、进一步深化拓展与社保基金的合作领域等。

  6、税收递延型个人养老保险呼之欲出

  2011年11月16日,保监会下发《关于保险业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商业养老和健康保险,继续推进税收递延型个人养老保险试点。25日,上海保监局公布的《上海保险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将在“十二五”期间推动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这意味着,这一国际成熟的养老保险产品,将在中国内地经济最发达的城市率先“破冰”。

  点评:随着老龄化时代的到来,我国居民养老保障制度正面临严峻挑战。现有的社会养老保险水平偏低,养老保险金只能满足最低生活需求,尚无法保障参保人员的老年生活,建立补充性的养老保险制度就显得愈发迫切和重要。

  所谓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是指个人收入中用于购买商业补充养老保险部分,其应缴个人所得税延期至将来提取商业养老保险时再缴纳。这一产品在许多国家已发展得相当成熟,其中最知名的属美国的“401K计划”。这种养老保险不仅减轻了个人的当下税负,而且由于退休后收入不高,同时个税起征点不断上调,极可能因达不到个税起征点而免除个人所得税。合理的税收制度能够促进潜在的养老需求,是撬动养老金发展最有效的杠杆。

  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对于企业和个人来说是个双赢的举措。购买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是员工自己的投保行为,企业无需支付额外费用即能提高员工福利;对于个人来说,由于在税前购买养老保险,就能减免部分当期的个人所得税。

  7、中再集团正式加入劳合社

  2011年12月12日,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再集团”)正式发布消息称,已经通过其在英国设立的中再英国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再UK”,英文名称China Re UK Ltd),获得了英国劳合社(Lloyd"s)成员公司资格,并由中再UK公司在劳合社设立了中再辛迪加(名称为China Re Syndicate,代码2088)。

  按照劳合社的组织架构要求,中再UK公司聘请凯林集团(Catlin)旗下的Catlin Underwriting Agencies Limited公司为中再辛迪加2088的管理代理公司。双方日前已签署了管理代理协议。在2012年,中再辛迪加2088业务承保规模计划为5000万英镑。

  点评:中再集团加入劳合社、设立辛迪加,将有利于中再集团优化再保险业务结构。从长远看,对于提高中再集团的综合竞争力,具有战略性的意义。

  作为中国唯一的国有再保险公司,中再集团把国际化作为重要的战略取向。成立中再辛迪加2088,是中再集团进入劳合社、认识劳合社、学习劳合社技术特别是风险管理技术的必要通道,也是利用劳合社遍布全球的业务网络优化中再集团业务结构、分散风险的有效举措,并且为中再集团培养国际化人才、积累“走出去”的经营和管理经验提供了一个便利条件,是中再集团实施国际化战略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步。

  8、出口信用保险力助海外企业应对危局

  2011年,利比亚战乱给我国在当地的企业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3月18日,中国信保举行“利比亚工程承包项目信用保险赔款仪式”,中国葛洲坝(600068,股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材集团进出口公司分别获得赔款1.62亿元人民币和4815万元人民币。据统计,中东、北非政局动荡中,中国信保共向29家在利比亚战乱中受损的企业支付保险赔款4.9亿元,有力保障了相关企业的正常经营。

  点评:2001年12月18日,在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的第七天,我国唯一承办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的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正式成立,这是我国政府参照WTO规则和国际惯例,加大对外经贸政策性支持力度的重大举措。这意味着这家政策性保险机构将承担起配合国家的外交、外贸、产业、财政和金融政策,通过国际通行的出口信用保险手段,为企业积极开拓海外市场提供收汇风险、出口融资保障,支持中国企业的国际化生存和发展。

  据了解,目前中国信保在整个中东、北非地区的承保金额约为80亿美元。在危机关头,中国信保屡屡用实际行动,为出口企业补偿巨额经济损失,树立了敢于担当、雪中送炭的政策性形象,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在维护我国企业海外权益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9、投资渠道拓宽:险资瞄准养老产业

  继泰康人寿获准设立全资子公司——“泰康之家”以投资高端养老社区之后,中国人寿也已锁定河北廊坊和海南这“一南一北”两大地块,欲投资养老养生产业。

  中国人保旗下已经拥有一家专业健康险公司,目前初步搭建起全国性的医疗资源合作平台。

  中国平安(601318,股吧)继2010年投资深圳市龙岗中医院后,目前全权负责医院日常经营管理。事实上,在与南非最大的健康险公司Discover建立战略合作关系之前,中国平安已经为其健康险产业链做出了一系列铺垫。

  围绕寿险产业链,新华保险(601336,股吧)2011年明确提出,将健康产业、养老产业列为公司未来的重点发展方向。

  点评: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末,中国60岁以上老人接近1.7亿,占人口的12.8%;到目前为止,企业职工每月人均退休费水平为1400多元。

  “退休后的生命链”,正牢牢吸引地产大鳄、医疗机构、保险商这三股势力。

  囊括医疗、护理、娱乐、物业等服务在内的高端养老社区,令投资者更像一位“综合运营商”,这个全新的角色,正在考验保险商的“集体智慧”。

  对国内各大保险商而言,介入养老社区不动产投资可谓“史无前例”,当前并没有一个可供参照的市场价格及盈利模式。基于国情和养老习惯的不同,纯商业化的欧美养老模式和“政府全部埋单”的日德养老模式,均无法复制和照搬过来。

  10、险企首发可转债 中国平安融资压力暂缓

  保险公司首个可转债发行计划浮出水面。2011年12月20日,中国平安宣布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资本规划的相关议案,拟发行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债,发行总额不超过260亿元。

  点评:值得注意的是,发行次级债已成为近年来保险业融资的主要途径,可转债是保险公司历史上的“头一遭”。险企首发可转债的原因在于:根据保险公司发行次级债新规,保险公司可以发行次级债,但不能以集团名义发行。但现实的问题摆在眼前,除旗下子公司偿付能力“吃紧”外,中国平安集团的偿付能力也出现下滑。

  业内人士认为,对于亟须夯实资本的中国平安来说,发行可转债是股市不佳情况下的无奈之举。此次如能成功发行,未来两三年内的偿付能力将保持一定的充足率,其向股市直接融资的需求将会减小。

  后记:“2011中国保险十大新闻”已经出炉。在评选会上,来自保险监管层、保险行业协会、保险学会的有关负责人以及中外保险机构代表在共同梳理2011年度保险业发生的重大新闻事件的同时,对2011年保险业发生的其他单个重要事件也给予了重点关注和点评。鉴于这些单个事件对行业发展所具有的重大影响和标杆意义,根据评选结果,我们按惯例在十大新闻之外再公布出“2011中国保险业十件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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