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扩大外汇市场参与主体
自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后,外汇市场波动较大,对银行和企业都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影响。陶为群说,“合作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开办满足了客户的相关需求,稳定了一大批重点客户,提高了开办此项业务的地方法人银行在外汇业务的市场竞争力。
自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后,外汇市场波动较大,对银行和企业都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影响。2010年底,国家外汇管理局颁发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允许不具备相关资格的银行通过合作方式为客户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
截至2011年9月末,江苏全省已开办合作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银行达到7家。今年1-9月,共办理合作远期结售汇签约489笔,金额7.55亿美元;履约197笔,金额4.48亿美元,成功地帮助中小企业有效锁定汇率,规避汇率风险,同时也标志着该省合作办理远期结售汇业务取得了实质的进展。
“2010年,远期结售汇代理业务率先在江苏银行试点办理,明显改进了地方法人银行为中小涉外企业提供规避汇率风险服务的能力,也进而推动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出台相关业务规范并在全国推广。”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副行长陶为群介绍称,地方法人银行服务对象主要是中小企业,此前因地方法人银行远期结售汇业务功能的缺失,导致客户办理同一笔业务项下即期结售汇和远期结售汇业务需要奔波于不同银行,造成较大不便,甚至放弃在这些银行办理业务而转向其他银行,使地方法人银行在外汇业务竞争中处于劣势。
陶为群说,“合作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开办满足了客户的相关需求,稳定了一大批重点客户,提高了开办此项业务的地方法人银行在外汇业务的市场竞争力。”
“与此同时,我们还合理核定了地方法人银行短期外债指标和对外担保指标,以满足企业扩大贸易融资的相关诉求,为企业基础衍生交易提供了更加灵活多样的选择。”陶为群说。
除此之外,江苏也扩大了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机构的覆盖范围,支持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和南京银行在江苏的分支机构开展人民币与新台币现钞双向兑换试点。截至9月末,这四家银行累计兑出兑入新台币现钞10511万元,为深化苏台经贸和金融合作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