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发展称不受贷款纠纷影响
2008-05-21 21:46111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深发展)5月20日表示,预计与国浩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一笔10亿元贷款的纠纷不会影响自身业务。
深发展称,已对总额为人民币15亿元(其中包括该纠纷中涉及的10亿元贷款)的过期贷款计提了6亿元的支出。
深发展早前表示,已与国浩集团持有90%股份的北京城建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达成一项贷款重组协议,国浩集团对此表示抗议。根据该重组协议,城建东华将向深发展偿还10亿元。
国浩集团日前表示,根据有关法律,该重组协议是无效的。国浩集团称其于2007年从北大青鸟集团手中购入城建东华股份,但其与城建东华前任母公司之间的所有权转让仍在进行中。
深发展上周发布公告称,该行要求城建东华偿还的10亿元贷款是其于2003年向5家公司提供总额为15亿元贷款的一部分。深发展表示,将继续采取措施以回收所有过期贷款。
深发展的控股方是美国私人资本运营公司新桥资本,国浩集团由马来西亚巨头郭令灿掌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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