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银监会发布新规支持商圈融资发展
8月17日下午,商务部发布新闻稿称,商务部和银监会联合发布《关于支持商圈融资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以破解长期困扰商贸企业的融资难题。温再兴认为,发展商圈融资,放大了单个企业的信用,可以增强其融资能力,也降低了金融机构的征信成本,提高其为中小商贸企业服务的积极性。
8月17日下午,商务部发布新闻稿称,商务部和银监会联合发布《关于支持商圈融资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以破解长期困扰商贸企业的融资难题。
商务部表示,为搞活流通、扩大消费,进一步缓解中小商贸企业融资困难,商务部和银监会于近日联合发布此《指导意见》,从推广适合商圈特点的融资模式、建立商圈与金融机构的合作机制、创造良好的融资服务环境等三个方面,大力支持商圈融资发展。
融资模式上,《指导意见》提出,要积极推广银行融资、商圈担保融资、供应链融资等适合商圈特点的融资模式。鼓励银行合理布局商圈营业网点,鼓励担保机构入驻商圈,同时探索商铺经营权、租赁权质押融资试点,鼓励商圈内有条件企业通过发行集合债券、融资租赁等方式融资。
商务部表示,要推动建立商圈与金融机构的合作机制,鼓励各类网络商城、社区、网络交易平台搭建虚拟商圈,并在商圈内开展经营主体信用认证和评价。
早在2010年底召开的促进商圈融资发展交流会上,商务部市场秩序司副司长温再兴就表示,商务部将会同银监会等部门酝酿出台《关于促进商圈融资发展的指导意见》,以破解长期困扰商贸企业的融资难题。
温再兴表示,货币政策趋紧下,商圈内企业的融资难度和融资成本不断上升,经营环境也将随之恶化。因此,在当前经济形势下,发展商圈融资,缓解商圈内企业融资难问题,对于促进商贸流通,服务扩大内需战略,意义更为重大。
温再兴认为,发展商圈融资,放大了单个企业的信用,可以增强其融资能力,也降低了金融机构的征信成本,提高其为中小商贸企业服务的积极性。
据不完全统计,中国有中小商贸企业2600万户,占商贸企业总数的99%以上,由于固定资产少、规模小、业态繁多等原因,这些企业长期以来面临融资困境。
(证券市场周刊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