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苏州东莞加工贸易升级
记者从苏州海关获悉,为了支持苏州、东莞建设全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试点城市,海关总署近日出台了八项措施。为进一步支持试点城市加快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步伐,海关总署结合两地加工贸易发展特点和实际需求,专门制定了八大支持措施。
记者从苏州海关获悉,为了支持苏州、东莞建设全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试点城市,海关总署近日出台了八项措施。
我市是全国两个加工贸易转型升级试点之一,2010年我市加工贸易进出口值占全市对外贸易总值的65.9%,总体规模位居全国第二。今年1到6月,全市加工贸易方式进出口总额达到880亿美元。
为进一步支持试点城市加快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步伐,海关总署结合两地加工贸易发展特点和实际需求,专门制定了八大支持措施。苏州海关分析指出,这些措施对我市加工贸易的转型升级意义重大,势必将产生巨大的“催化”效应。比如,按照第二条支持措施“促进加工贸易内销便利化”,原先仅加工贸易联网监管企业才能享受的内销当月“集中申报”便利,现已扩展到非联网监管企业。 非联网监管企业可以开展按月度集中办理内销征税手续的试点,即在商务主管部门《内销批准证》范围内,允许企业先行内销保税货物,并在内销当月内集中办理内销征税手续。苏州大展电路工业有限公司每月约有50万美元的内销,非联网监管企业内销当月“集中申报”政策的实施,使该企业可以充分利用现行加工贸易管理模式的便利性,在市场环境变化难测、产品流向不定的情况下,能够大胆地利用保税贸易方式在市场上抢单,从而迅速扩大生产规模、提高经济效益。
而对恩得利电子(苏州)有限公司来说,“简化外发加工审批手续,促进产业链延伸与增值”这条措施给企业带来的是实实在在的优惠。该公司外发加工厂不在苏州当地,外发加工需要缴纳200多万元的保证金,而根据这一新政策,“企业开展省内跨关区外发加工业务的,海关免于征收经营企业保证金或银行保函”,他们就可以免缴相应的保证金,对企业保持稳定的现金流非常有利。
此外,这些措施还支持苏州优化拓展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功能,加快保税物流、保税贸易发展,推动产业集聚优势转化为市场竞争优势,将出口加工区、综合保税区等建设成为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先导区和示范区,“允许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开展内销产品召回维修业务试点”。苏州海关认为,这些实实在在的措施对于我市相关企业的转型升级影响是显而易见的。(燕冰 高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