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食品备案管理系统”正式启用
洪斐 |2011-08-01 14:59871
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委员会联合发布公告,备受广大食品生产企业关注的“出口食品备案管理系统”将于今日正式上线运行。值得注意的是,按《食品安全法》要求,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必须向所在地检验检疫部门实施备案后才能出口报检。
据了解,该系统作为“大通关”重点建设项目之一,其主要功能是实现出口备案证书凭证报检的电子化审查,为今后实施出口企业报检远程化和无纸化打下坚实的基础。目前,我区共有39家出口备案企业已登记在册,出口食品主要包括水产品、深加工食品和腌制品等,销往美国、欧盟、第三世界国家等。
出口企业遇新“门槛”
“随着老百姓对食品安全关注度的日益提高,食品备案管理模式成为了食品出口的先决条件,也就是一道新的门槛。”法制认证处处长许永利说道。
据许永利介绍,企业通过互联网凭账号及密码登录“出口食品备案管理系统”后,按要求填写企业基本信息、加工厂基本信息、加工厂质量体系信息、出口产品信息等必需的备案信息,由检验检疫部门审核该企业上报信息,并指派评审员进行现场审核,最终将审核记录在线提交到系统中。一旦在审核过程中发现问题,检验检疫部门将通过系统及时反馈给企业,企业则在限期内提交整改资料,待整改资料被确认有效后,企业将获得电子版备案证书。当企业申请出口报检时,CIQ2000报检系统自动从备案系统证书数据库中读取相应的备案证书信息以判定该企业是否通过备案。
萧山检验检疫局提醒广大出口食品生产企业,早作准备,主动学习和熟悉该系统的操作流程、掌握操作要点,避免因备案失败而影响到企业的正常出口。企业在操作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积极向检验检疫部门寻求帮助。
将提高通关效率
许永利告诉记者,由于该系统能够在线提交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电子版本的备案资料,大大减少资料流转等中间环节,可极大地提高出口食品通关监管工作效率,改变认证监管部门传统的监管审查模式,真正实现出口食品备案企业备案信息出口报检校验的电子化、自动化。
此外,出口企业通过纵向分析系统反馈的各个时期的整改要求,可不断改进企业管理中的权限,提升自检自控的能力,而检验检疫部门全方位掌握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的备案情况、产品状况和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运行状态,进一步强化对食品备案企业的检验监管,切实保障出口食品安全,维护企业利益和国家声誉,从而实现检企双赢。
值得注意的是,按《食品安全法》要求,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必须向所在地检验检疫部门实施备案后才能出口报检。今后,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如果在该系统中未进行备案,其产品在出口报检时将无法通过CIQ2000报检系统与备案系统的自动电子校验而导致出口延误。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