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政采中心开辟担保融资业务
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需求、完善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日前,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开辟了政府采购供应商担保融资业务,并与相关单位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日前,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分别与辽宁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南湖科技开发区支行、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东北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签订了政府采购供应商担保融资业务战略合作协议。
本报讯 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需求、完善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日前,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开辟了政府采购供应商担保融资业务,并与相关单位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
日前,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分别与辽宁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南湖科技开发区支行、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东北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签订了政府采购供应商担保融资业务战略合作协议。
据了解,该协议是在中心与东北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2010年度省直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招标项目投标履约担保合作的基础上,经多次协商共同向参与政府采购的中小企业推出的政府采购供应商担保融资业务。协议内容包括全面合作、业务实施方案和重要事项申明、深入合作、保密条款、违约责任、协议效力等,协议有效期为3年。同时,协议以政府采购供应商担保融资业务实施方案的形式,对签约各方的职责分工、市场准入条件、贷款额度、贷款期限、资金使用要求、业务相关费用、反担保设计、业务流程等进行了明确。
据了解,中心推出的供应商担保融资业务旨在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环境,利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需求,完善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降低政府采购履约风险,提高政府采购质量和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帮助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更好地实现自身业务创新和发展的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