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扩大鞋类出口的三项措施
鞋类产品一直是我国的主要出口产品之一,在出口结构中占很大比例。笔者以吴江地区出口鞋类产品为例,结合多年从事鞋类产品检验监管工作的经验,进行思考和探讨,并提出一些建议。2000年以来,江苏吴江地区出口鞋类产品的数量、金额、单价都呈逐年递增的趋势,10年间,该地区出口鞋类的批次、金额、数量分别达到了446%、485%和216%的增幅。
鞋类产品一直是我国的主要出口产品之一,在出口结构中占很大比例。据统计,我国鞋类出口量达到世界总出口量的65%左右,出口量和金额居世界第一位,主要的出口市场包括美国、欧盟、俄罗斯、日本和澳大利亚等国家地区。但我国鞋类的出口结构一直以贴牌生产和低档次鞋为主,有自主品牌的中高档鞋较少,出口鞋类的质量也一直被国外客户所诟病。笔者以吴江地区出口鞋类产品为例,结合多年从事鞋类产品检验监管工作的经验,进行思考和探讨,并提出一些建议。
2000年以来,江苏吴江地区出口鞋类产品的数量、金额、单价都呈逐年递增的趋势,10年间,该地区出口鞋类的批次、金额、数量分别达到了446%、485%和216%的增幅。除了“量”上的优势,吴江出口鞋类还有“质”的突破,一方面鞋类出口单价翻倍增长,另一方面检验检疫的不合格检出率逐年下降,产品档次也逐渐提升。其中贸易方式也从简单的加工贸易转变为以一般贸易出口居多,尤其是对日本市场的出口量和金额都逐年攀升。
制约鞋类产品出口的因素
从外部因素来说,从2008~2009年的国际金融危机,2010年的欧洲债务危机,到2010年的日本地震引发的核危机等,都不断地影响着全球经济环境,鞋类产品国际贸易也受到了较大的影响;欧美、日本等发达国家实施的技术性贸易措施已成为我国鞋类出口的主要障碍;原辅材料价格波动较大,一线生产人员流动大,生产力成本也逐步上升,造成了生产质量管理较难控制,企业的各项开支成本不断上升。
而在企业内部也存在各种问题:一是鞋类企业普遍缺乏完整规范的质量管理制度;二是鞋类企业人员质量主体意识不强;三是外包产品的质量问题比较突出。以吴江地区为例,鞋类企业外包现象普遍,外包主要有制帮外包和成鞋外包。企业迫于要完成订单,往往饥不择食地选择了技术能力不能满足产品质量要求的加工点;外包合同及工艺文件不能及时传达给外包方;受外包方各方面条件的限制对外包产品的过程控制往往力不从心。
鞋类出口的应对措施
从“衣食住行”来说,鞋类产品也属于人们平时生活的刚需产品,所以生产鞋类的行业也会一直存在下去,但是要怎样扩大生存空间,优化生存环境也是各鞋企需要面对的问题。笔者建议:
一是提高出口产品的质量档次。中国是制鞋大国,但不是制鞋强国。中国制鞋业面临“三低问题”即低档次、低质量、低价格。这种“三低”的竞争,造成市场上和经营中的无序竞争。鞋类企业应调整思路,调整产品结构,加快产品升级换代,由数量型转向质量效益型。增加产品开发投入,加大科技发展力度,自主开发新款式产品,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和质量档次,提升品牌客户的开发和服务水平,努力拓展业务空间,提高产品的差异性和市场竞争力,用质量来获取利润。
二是积极应对技术性贸易措施。政府在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中应发挥主导作用;行业协会则起着中介和主体的双重作用;企业作为应对主体,必须具备了解目标市场技术法规与标准的途径和识别其是否科学合理的能力。检验检疫部门作为出入境产品的管理部门也应更多的担负起帮扶企业攻难破壁的责任,应加强对国外鞋类技术法规、标准、合格评定程序及相关产品质量信息的收集、整理和预警工作,及时掌握有效信息,应对国外技术壁垒,规避安全风险,保障出口产品的质量。
三是努力提高自身管理水平,用管理换效率。为了应对用工荒、原料涨价等问题,企业应努力完善自身的质量管理制度。检验检疫部门也应知道企业建立完整规范的质量管理制度,一方面针对原辅料采购验收、生产关键工序的控制、成品检验和不合格品的控制等环节,进行质量监督指导,特别是外包加工制度的完善落实,提升企业对出口产品质量的控制能力;另一方面企业应加强对新工人和关键岗位工人的技能培训,确保生产质量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