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第四轮区域经济冲突

2011-06-29 10:07576

  目前,通货膨胀压力十分大,其根源依然是重复建设。如果不在制止重复建设方面下工夫,任何宏观调控政策都可能是徒劳无益的。  可以预见

  目前,通货膨胀压力十分大,其根源依然是重复建设。如果不在制止重复建设方面下工夫,任何宏观调控政策都可能是徒劳无益的。

  可以预见,在重复建设与原料大战之后,市场争夺与封锁之战肯定会打响。

  区域经济冲突的杀伤力极大,参与的个人、企业与地方无一能避免一败俱伤的结果。

  区域经济冲突是改革开放以来根植于中国经济体中的顽症,其周而复始地发作深深地伤害了国民经济与地区经济。而且,回望过去不难发现,参与者在冲突过程中均奋不顾身,但一个个最终都免不了遍体鳞伤。值得特别注意的是,目前还看不到这种病症治愈的可能性,而且最近的种种迹象表明,第四轮区域经济冲突又粉墨登场了。

  第四轮重复建设已现端倪

  在改革开放30多年的时间内,中国区域经济冲突已经完成了3个轮回:第一轮爆发于20世纪80年代,第二轮发生于20世纪90年代,第三轮出现在新世纪前10年。在一轮完结后,这种无休无止的争斗又重新开启,每一轮的线索都是:重复建设→原料大战→市场封锁→价格大战。几乎每隔10年左右完全再现一次这一过程。这种轮回循环不仅使参与者得不偿失,还诱发或加剧了几乎所有的社会经济问题,因而妨碍了整个中华民族的进步。

  新一轮区域经济冲突的开端依然是重复建设。2009年9月26日,国务院批转《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标志着第四轮区域经济冲突苗头已经引起了中央政府的重视。该文件指出:“不少领域产能过剩、重复建设问题仍很突出,有的甚至还在加剧。特别需要关注的是,不仅钢铁、水泥等产能过剩的传统产业仍在盲目扩张,风电设备、多晶硅等新兴产业也出现了重复建设倾向,一些地区违法、违规审批,未批先建、边批边建现象又有所抬头。”这份文件不仅指出了传统产业领域的重复建设部门,而且剑指新兴产业领域。

  重复建设的浪潮必然引发物价上涨。2010年以来,各种涨价声不绝于耳。一些农产品相继表演价格过山车,成品油、各类矿产价格飙升,房地产即便是遭到中央大力棒打也依然不低下高昂的价格头颅。这一切表明,2010年,第四轮区域经济冲突已经敲响了开台锣鼓。

  新一轮重复建设的三大特点

  与过去的三轮区域经济冲突的起点相比,新一轮重复建设有三个明显特点:

  第一,中央政府发挥了重要作用。过去的重复建设的主导者是地方政府与企业,新一轮重复建设是内外经济形势急剧变化综合影响的结果。2008年底,突如其来的全球性金融危机震撼力度过大,中央政府为应对危机的冲击出台了4万亿元投资计划,集中投资于铁路、公路、电力等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除强化基础设施建设的目的外,主要目标有两个:一方面期望通过此办法解决钢铁、水泥等行业过剩产能,另一方面希望藉此解决就业,促进收入增长,保持社会稳定。4万亿元的中央政府资金投入会产生巨大的乘数效应,仅引发的地方政府投资就高达20万亿元。这些巨额投资对重复建设产生了极大的带动作用。而且由于监管缺失,最近有人指出,4万亿元中有相当部分正在流入产能过剩行业,这与中央政府的初衷大相径庭。事实表明,中央政府是好心办了坏事。4万亿元投资计划是第三轮区域经济冲突提前结束、第四轮提前到来的重要间接推动力。

  第二,由传统行业向新兴产业蔓延。钢铁、水泥、电解铝、造船、平板玻璃等传统行业是重复建设领域的老兵。风电设备、多晶硅等则是重复建设的新面孔。2010年10月10日,《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出台,提出重点培育和发展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七大产业。这个“决定”的主要目的是推进产业结构升级、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构建国际竞争新优势与掌握发展主动权。应该说,这种产业战略选择有一定的必然性,然而,在中央政府明确这种战略选择后,省、市、县各个层次的行政区几乎都在本地“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提出了要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如果中央政府不尽快明确战略性新兴产业细分行业的空间布局,“十二五”时期出现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复建设将难以避免,风电设备与多晶硅的重复建设只不过是这种趋势的兆头而已。

  第三,商业地产可能沦为重复建设重灾区。在商品房遭到有史以来最严厉的打压背景下,许多房地产开发商纷纷将投资重点转向商业地产领域。与此同时,中央政府近几年来不断批准或批复了许多区域规划。获得批准或批复的地区以“上升到了国家战略高度”为由开始大兴土木,其中不少资金流向商业地产,从而诱发了更多的房地产企业进军商业地产的高潮。在产业政策引导缺失的情况下,商业地产领域的同质化、低水平重复建设凸显,以至于有人疾呼商业地产到了“空城季”。也有人认为中国的商业地产尚处于起步阶段,问题难免。这种“学费论”有一定道理,但踌躇满志的房地产开发商应该想到一个后果,即重复建设有可能令其最终折戟沉沙,血本无归。目前出现的商业地产高空置率、烂尾楼等现象只不过是这个领域重灾的前兆。

  区域经济冲突杀伤力极大

  从过去的区域经济冲突的演变过程看,重复建设过后便是原料大战。由于建设摊子过大,原材料的供给出现缺口。于是,各种生产要素价格便具备了上涨的冲动。“奶源大战”、“毛纺原料大战”、“咖啡原料大战”、“红木原材料大战”等此起彼伏。原材料价格上涨,导致后续加工业产品价格不得不上调。目前,通货膨胀压力十分大,其根源依然是重复建设。如果不再制止重复建设方面下工夫,任何宏观调控政策都可能是徒劳无益的。

  可以预见,在重复建设与原料大战之后,市场争夺与封锁之战肯定会打响。原材料与加工产品的盲目扩张在一定程度后必然会导致需求相对不足。不难预见,“十二五”中后期会出现这种情况,届时会出现宏观经济的低迷期。目前,许多农产品已经上演了“过山车”式的价格变化,许多农民为此付出了惨痛的代价。例如,2009-2010年大蒜价格飞涨,价格最高达到了8元/斤,目前价格下降幅度超过了50%。许多地区的蒜农因此损失巨大。

  区域经济冲突的杀伤力极大,参与的个人、企业与地方无一能避免一败俱伤的结果。过去三轮区域经济冲突的直接后果大致可总结为如下方面:①资源浪费与损失严重;②企业效益下滑;③地区经济联系遭到严重破坏;④通货膨胀压力增大;⑤整个国家难以形成合力,国际竞争力难以提高。其间接影响则遍及社会经济各个领域。可以说,几乎任何社会经济问题都与区域经济冲突有关。那么最近出现的第四轮冲突将会带来何种新的影响呢?

  第四轮区域经济冲突的两大影响

  除了一般性影响外,第四轮区域经济冲突的最大影响可能是:妨碍国家的战略目标实现。进入“十二五”后,“转方式”与“调结构”是未来发展的主线。这要求在经济总量扩大到一定程度后将发展的重点放在提高发展质量上。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正是基于这种要求而提出的。但是,各地区在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时并没有在创新领域下足工夫,而是集中于产业低端,这极有可能造成新的重复布局,因而打乱中央政府的战略部署。在转变发展方式的旗帜下,许多地方出现了“科技园”、“文化园”热。表面上看,这有利于结构调整,但从许多这种园区的内容看,只不过是旧酒换了新瓶,依然换汤不换药,其实质还是发展低端商业地产。

  第四轮区域经济冲突可能产生的另一个重要影响是,导致宏观经济大幅度剧烈波动。为了真正实现科学发展,加大节能减排力度,未来的增长速度会放缓。如果市场封锁提前来临,区域经济冲突可能会产生极大的阻滞增长效应。具体地说,提升发展质量必然会在短期刻意放缓经济增长速度,而可能出现的市场需求不足则会进一步阻碍经济的增长。目前,在物价普遍上涨的形势下许多人强调要强化紧缩政策。但是,从动态的角度来看,国际国内都存在不利于未来需求增长的因素:一方面国际市场的需求因金融危机的影响尚未完全消除难有起色;另一方面,国内区域经济格局的变动有可能在一二年内出现市场封锁的局面。另外,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有一个滞后期,目前的严厉调控措施的效果会体现在几年后。如果自2010年以来的紧缩政策不调整,几种因素叠加在一起会导致“十二五”中后期出现一个严重的需求不足时期,届时还会有另一个4万亿元投资计划出台吗?如果果真如此,宏观经济会出现剧烈的波动,区域经济冲突的周期会大大缩短。

  区域经济管理政策存明显缺陷

  在全球化时代,加强不同类型区域之间的合作并克服区域经济冲突是提升中国整体国际竞争实力的必然要求。为此,改革开放以来,国务院相继出台了若干有关政策性文件,主要有《国务院关于推动经济联合的暂行规定》(1980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动横向经济联合若干问题的规定》(1986年)、《国务院关于打破地区间市场封锁进一步搞活商品流通的通知》(1990年)、《国务院关于禁止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实行地区封锁的规定》(2001年)、《关于清理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实行地区封锁规定的通知》(2004年)、《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2009年)等。然而,从政府区域管理的结果看,这些文件并没有发挥预期作用。关键原因在于,这些政策性文件存在明显的缺陷:

  第一,历年出台的相关文件只是规定了鼓励与禁止的领域,而没有明确由哪个部门对鼓励行为进行奖励,由哪个部门对违规者给予何种惩罚。

  第二,没有一个职能明确的部委负责管理地区间关系。地区之间的利益矛盾与冲突错综复杂,哪个部门都不愿意卷入这种冲突之中,历次文件基本上是多个部委联合下发的。例如,2009年出台的《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由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察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中国人民银行、质检总局、银监会与证监会联合下发。这份文件并未明确由哪个部门负责实施文件中的具体规定。

  第三,没有明确规定的具体实施工具,管理措施仅相当于“道义劝说”。这等于说,政府挥舞的是纸质大棒。过去如此,目前仍一如既往。

  第四,没有事前与事后的监督与评价机制。迄今为止,所有出台的政策性文件在事前未经利益相关者充分讨论,事后也没有对实施效果进行评价。

  上述缺陷早在20世纪80年代就已经存在,目前仍然没有明显改进。正因为如此,已经出现苗头的第四轮区域经济冲突将难以避免会进一步升级。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与区域管理应该重视这轮冲突带来的负面影响。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过去三轮区域经济冲突留下了许多惨痛的教训,各级政府部门应当充分吸取。最近为防止过热趋势而采取了一系列紧缩的政策,但从现在开始,更应该警惕第四轮区域经济冲突,并未雨绸缪。否则,几年后宏观调控就会被迫改弦更张,中央政府就不得不再次想方设法救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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