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开发用品进口免税延长五年
朱宇 |2011-06-28 16:57442
财政部、海关总署、国税总局日前联合发布通知称,将《科技开发用品免征进口税收暂行规定》中对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者性能不能满足需要的科技开发用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的期限由2010年12月31日修改为2015年12月31日。
财政部、海关总署、国税总局日前联合发布通知称,将《科技开发用品免征进口税收暂行规定》中对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者性能不能满足需要的科技开发用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的期限由2010年12月31日修改为2015年12月31日。(朱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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