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银行按贷款新规走款比例达到80%以上
上海银行6月27日宣布,今年一季度起,在上海银监局逐月通报上海银行业按贷款新规走款比重(固定资产、流动资金、个人贷款三种贷款受托支付比例)中,上海银行率先达标,且上述受托支付比重保持逐月上升态势。
中证网讯 上海银行6月27日宣布,今年一季度起,在上海银监局逐月通报上海银行业按贷款新规走款比重(固定资产、流动资金、个人贷款三种贷款受托支付比例)中,上海银行率先达标,且上述受托支付比重保持逐月上升态势。上海银行表示,下阶段将在两方面重点推进贷款新规的落实。一方面是继续保持按贷款新规走款比例达到80%以上,确保数据质量;另一方面是提高中长期固定资产贷款合同补正比例,落实专人负责,确保年内达标。
今年年初,银监会提出“按照贷款新规走款比重达到80%以上”的目标。不过,对于如何确定分母,各地监管部门、各家银行理解均不统一:有地区以应受托支付额作为分母;有地区以累计新发放贷款额作为分母;更有甚者,两个指标同时监测。最终,监管层将分母设定为应受托支付金额。
贷款新规始于2010年,也叫“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包括《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项目融资业务指引》。作为防止贷款挪用的“杀手锏”,贷款新规要求,银行发放个贷、流贷、固贷三类贷款,满足一定条件时,付款均需采取受托支付的形式。
上海银监局曾表示,将力争辖内新增贷款按照贷款新规走款的比重在2011年6月末基本达到80%。上海银行业2011年1~2月按照贷款新规走款比重为72.04%,比2010年提高13.48个百分点。
对此,上海银行表示,自中国银监会贷款新规颁布以来,该行多渠道齐头并进,积极推动新规的贯彻落实,在制度建设、流程优化、系统改造、岗位设置、业务培训、宣传推广等方面采取系列举措正逐渐取得积极成效。2011年,围绕以下重点,上海银行持续贯彻执行工作。
一是持续推进制度建设。在贷款新规推行之初,上海银行就搭建起以“管理办法”+“作业规范”为基础,以“产品办法”+“环节规程”为配套的制度及流程管控体系。今年,修订发布了2011年版固定资产、流动资金、个人贷款三项作业规范,增加支付管理环节及支付岗职责,对部分业务环节的流程及职责进行优化及补充。
二是重点规范合同管理。在2010年修订并启用有关合同的基础上,今年重点推进规范中长期贷款合同的签订,要求根据项目预期现金流情况和实际建设期、达产期及运营期,合理确定中长期贷款期限和还款方式;项目建成投产之后,至少每半年一次还本付息;同时,正确选择合同,准确约定还款方式。
三是实施完善系统改造。今年,该行通过在系统中增加支付管理相关信息和流程控制功能,实现了对指定贷款类型、支付方式的授信业务的统计、分析、实时查询的支持。
四是进一步提高各分支行执行力。今年,分支行克服困难,积极开展贷款新规执行情况自查、中长期贷款合同补正情况整改、自身现金流不足的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贷款差额补足协议补签等工作。同时,结合“信贷基础管理年”工作部署,加强相关基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