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物流的金融服务创新
在企业的经济活动中,经济运行过程总是资金流、物流和信息流的统一。从物流的角度来看,物流活动不仅伴随着资金流动,而且受资金流制约。因此从这种意义上来说,资金流不仅决定着物流活动状况,而且决定着整个社会资源的配置效率和经济运行效率。
从企业角度来看,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由于在物流过程中占有大量的资金,且再生产也需要大量资金,迫切需要提高企业的资金利用效率,充分利用物流过程中的资金占用。从第三方物流企业角度看,由于第三方物流行业竞争的日趋激烈,行业的利润率越来越低,第三方物流企业为了提高竞争力,需要进一步拓展为企业服务的能力,而物流活动中开展融资服务就是适应社会和企业的需求。二、金融服务是生产企业、银行、第三方物流企业共同需求
中小企业融资难与物流中的金融服务需求
目前我国中小企业已超过 1000 万家、数量占企业总数的 99 %,产值占 64 %、税收占 43 %,但是中小企业融资只占 30 %左右,在中小企业的整个经济活动中,物流过程占用资金很大。如果能有效地利用资金,企业即能很快地扩大生产,占领市场。但很多企业尤其是中小企 业却很难直接从资本市场上融资,银行融资更加困难。主要原因有: ① 中小企业经营效益相对低下,资信普遍不高。 ② 中小企业财务管理水平有待规范。 ③ 社会中介服务机构不健全,中小企业担保难、抵押难。 ④ 银行信贷管理体制也使中小企业的融资变得困难。同时,由于中小企业贷款具有金额小、频率高、时间急等特点,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的管理成本相对较高,这就影响了银行的贷款积极性。而中小企业底子薄、固定资产规模小,必须借助金融支持才能尽快发展壮大,而在具体的融资活动中往往因无法提供银行认可的固定资产抵押担保而缺乏银行的贷款。
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除了需要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关注外,金融机构也有很多创新融资方法。比如在物流环节中产品的占用资金比较大,时间也长,如果利用物流环节的产品进行融资就是一个比较可行的办法。例如,为了满足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经济贸易发达地区的股份制商业银行率先开办了以电器、酒类、钢材等质物为代表的动产质押贷款业务,取得了初步成功,满足了拥有大量动产而缺乏自有固定资产的中小企业的潜在需求。接着众多中小股份制商业银行便纷纷涉足。其中仓储质押贷款便是典型的代表。中小民营企业以动产仓储质押的融资需求非常巨大。
但是动产抵押存在着很大缺陷,首先,抵押贷款缺乏担保,手续复杂。金融部门在贷款过程中均实行 “ 谨慎性原则 ” ,考虑的是资金的安全性,并建立了一套手续繁杂的审批程序,同时实行严格的财产抵押担保制度。而中小企业由于自身发展的限制,经济效益普遍低下,依靠自身的实力不足以提供担保,而且担保连带责任重大,很少有单位或个人愿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
其次贷款在办理财产抵押过程中,抵押登记和评估费用较高,而贷款抵押率较低。一般房产抵押率为 70 %,生产设备抵押率为 50 %左右,动产抵押率为 20 %- 30 %,而专用设备抵押率只有 10 %,而中小企业的资产主要由产品、原料、和一些专用设备构成,贷款抵押率明显较低,同时金融部门还要根据企业的经济效益和信用度来调整贷款抵押率,并且抵押物品还要满足金融部门的其他要求,在这种体制下,中小企业融资额度十分有限。由于金融部门贷款门槛较高,融资费用较高,贷款抵押率较低,现行信贷机制大大降低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
最后,金融部门注重 “ 盈利性 ” ,在信贷过程中倾向于 “ 短、平、快 ” 项目,而中小企业属于国民经济基础行业,投资回收期较长,金融部门不愿为其贷款。因此,动产抵押贷款虽然有利于中小企业融资,但由于缺乏中间担保机构或企业,这种融资方式对于中小企业来说,不是非常有效的融资方式。这为第三方物流企业进入新的金融领域创造了一个非常好的机会。
第三方物流企业的金融服务的意义
第三方物流企业开展金融服务不仅有利于中小企业融资和银行金融业务的创新,也是提高自己的竞争力重要手段,可以说是一个 “ 多赢 ” 的合作增强了第三方物流企业的竞争力从 1999 年到 2002 年,我国注册的以 “ 物流 ” 名义的企业有 73 万家,而在 2001 年,据美国美世公司统计我国物流服务企业只有约 10060 家,众多的物流企业切分物流蛋糕,必然使物流竞争异常激烈。而我国目前最大的物流公司所占的市场份额也不超过 8 亿元的规模。因此,我国第三方物流企业为了生存和发展纷纷在物流活动中提供金融服务,以提高企业竞争 力。例如中储系统从 1999 年就开始与银行合作,开展仓单质押业务,现已与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等十几家金融机构合作、每年为客户融资 10 亿以上人民币。广东南储仓储管理有限公司为企业仓单融资一年就达 40 亿元。
有利于制造企业集中主业、提高核心竞争力
在企业的经营活动中,原材料和流动产品占用了大量的资金,金融服务解决了在物流过程中的融资问题,使在生产企业中能够把有限的资金用在产品开发和快速扩张方面、有效地盘活物流过程中的资金沉淀、提高企业核心产品的市场占有能力。同时由于物流企业通过金融服务更加有效地融入企业的供应链中,有利于企业集中主业、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给银行带来新的业务和利润空间
当前银行的贷款资产质量不高、呆坏帐比例居高不下,如何提高贷款质量、控制贷款风险,发展新的业务成为银行关注的首要问题。中小企业虽然有大的融资市场,但由于中小企业自身的原因,银行不可能满足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物流企业的仓单抵押、信用担保就成为银行新的利润源泉。例如。深圳发展银行 2000 年就与一家物流企业合作、为企业进行质押贷款、一年银行的授信全部收回。
金融服务成为物流企业的新利润源
企业竞争的结果导致物流服务的利润下降,迫使物流企业开辟新的服务领域,金融服务就成为一个提高企业竞争力,增加利润的重要业务。UPS认为对卡车运输、货代和一般物流服务而言,激烈的竞争使利润率下降到平均只有2%左右,已没有进一步提高的可能性,而对于供应链末端的金融服务来说,由于各家企业涉足少,目前还有广大空间,于是包括UPS在内的几家大型第三方物流商在物流服务中增加了一项金融服务,将其作为争取客户、增加企业利润的一项重要举措。
第三方物流企业开展金融服务的模式选择
第三方物流企业开展金融服务的模式有多种多样,但是归结起来只有三种基本模式。第三方物流企业开展金融服务可以结合自身的条件进一步创新,选择适合本企业和服务企业的金融服务模式。
质押模式
仓单质押贷款,是企业把商品、原料存储在物流企业仓库中,物流企业向银行开具仓单,银行根据仓单向企业提供一定比例的贷款,物流企业代为监管商品,开展仓单质押业务,既可以解决货主企业流动资金紧张的困难,同时保证银行放贷安全,又能拓展仓库服务功能,增加货源,提高效益,可谓 “ 一举三得 ” 。
首先,对于企业而言,利用仓单质押向银行贷款,可以解决企业经营融资问题,争取更多的流动资金周转,达到实现经营规模扩大和发展,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
其次,对于银行等金融机构而言,开展仓单质押业务可以增加放贷机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又因为有了仓单所代表的货物作为抵押,贷款的风险大大降低。
最后,对于物流企业而言,一方面可以利用能够为货主企业办理仓单质押贷款的优势,吸引更多的货主企业进驻,保有稳定的货物存储数量,提高仓库空间的利用率;另一方面又会促进仓储企业不断加强基础设施的建设,完善各项配套服务,提升企业的综合竞争力。 现有存货质押贷款、异地仓库监管质押贷款、买方信贷等。现有存货质押贷款是指货主企业把质押品存储在第三方物流企业的仓库中,然后凭借仓单向银行申请贷款,银行根据质押品的价值和其他相关因素向客户企业提供一定比例的贷款。这一过程中,第三方物流企业负责监管和储存质押品;异地仓库监管质押贷款是在仓单质押的基本模式上,对地理位置的一种拓展。第三方物流企业根据客户不同,或利用遍布全国的仓储网络,或整合社会仓库资源,甚至是客户自身的仓库,就近进行质押监管,极大降低了客户的质押成本;买方信贷或称保兑仓,它相对于企业仓单质押业务模式的特点是先票后货,即银行在买方客户交纳一定的保证金后开出承兑汇票,收票人为生产企业,生产企业在收到银行承兑汇票后按银行指定的仓库发货,货到仓库后转为仓单质押。这一过程中,生产企业承担回购义务。另外,围绕国际货代、仓储保管、分销等业务还可细分不同操作方式。
首先货主(借款人)与银行签订《银企合作协议》、《帐户监管协议》;仓储企业、货主和银行签订《仓储监管协议》;同时仓储企业与 银行签订《不可撤销的协助行使质押权保证书》。
货主按照约定数量送货到指定的仓库,仓储企业接到通知后,经验货确认后开立专用仓单;货主当场对专用仓单作质押背书,由仓库签章后,货主交付银行提出仓单质押贷款申请。
银行审核后,签署贷款合同和仓单质押合同,按照仓单价值的一定比例放款至货主在银行开立的监管账户。
贷款期内实现正常销售时,货款全额划入监管账户,银行按约定根据到帐金额开具分提单给货主,仓库按约定要求核实后发货;贷款到期归还后,余款可由货主(借款人)自行支配。
担保模式
统一授信就是银行把贷款额度直接授权给物流企业,再由物流企业根据客户的需求和条件进行质押贷款和最终结算。物流企业向银行按企业信用担保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提供信用担保,并直接利用这些信贷额度向相关企业提供灵活的质押贷款业务,银行则基本上不参与质押贷款项目的具体运作。该模式有利于企业更加便捷地获得融资,减少原先质押贷款中一些繁琐的环节;也有利于银行提高对质押贷款全过程监控的能力,更加灵活地开展质押贷款服务,优化其质押贷款的业务流程和工作环节,降低贷款的风险。
直接融资模式
在第三方物流企业的物流业务流程中,当第三方物流企业为发货人承运一批货物时,第三方物流企业首先代提货人预付一半货款;当提货人取货时则交付给第三方物流企业全部货款。第三方物流企业将另一 半货款交付给发货人之前,产生了一个资金运动的时间差,即这部分资金在交付前有一个沉淀期。在资金沉淀期内,第三方物流企业等于获得了一笔不用付息的资金。第三方物流企业用该资金从事贷款,而贷款对象仍为第三方物流企业的客户或者限于与物流业务相关的客户。在这里,这笔资金不仅充当交换的支付功能,而且具有了资本与资本运动的含义,而且这种资本的运动是紧密地服务于物流服务的。这不仅加快了客户的流动资金周转,有助于改善客户的财务状况,而且为客户节约了存货持有成本。
结论
在物流过程中开展金融服务对中小企业、银行以及第三方物流企业本身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大力推广物流过程中的金融服务,不仅有效地提高企业的资金利用效率,使资金流和物流结合更加紧密、物流环节更加畅通、将有利于物流业乃至整个经济社会的健康、高效、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