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盟执法合作的成功典范
2011-06-21 09:24321
6月9日,海峡两岸警方与柬埔寨、印尼、马来西亚、泰国等国警方开展统一行动,成功摧毁了一个特大跨境、跨国电信诈骗犯罪集团,一举抓获电信诈骗犯罪嫌疑人598名,捣毁诈骗窝点106处,缴获银行卡、电脑、手机等一大批作案工具。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设,在加强经贸合作的同时,也需要加强国际执法合作,不断提高跨区域和跨境、跨国打击犯罪的能力,维护好双方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王 言
6月9日,海峡两岸警方与柬埔寨、印尼、马来西亚、泰国等国警方开展统一行动,成功摧毁了一个特大跨境、跨国电信诈骗犯罪集团,一举抓获电信诈骗犯罪嫌疑人598名,捣毁诈骗窝点106处,缴获银行卡、电脑、手机等一大批作案工具。这起案件的成功侦破是两岸警务合作的一个成功范例,也是中国-东盟执法合作的一个成功典范。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设,在加强经贸合作的同时,也需要加强国际执法合作,不断提高跨区域和跨境、跨国打击犯罪的能力,维护好双方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执法合作属于法律合作的范围。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成后,中国与东盟在国际化的前提下运作,同时,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也有一个如何可持续发展的问题,所有这些都需要依靠法律合作来支撑。从推进区域合作的一般意义上说,完备的法律制度和良好的法律环境是深化区域经济合作、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重要保障。这对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来说也一样。特别是在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加快发展的大背景下,加强中国与东盟法律合作对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成后本区域政治、经济和文化等各领域的健康发展将发挥越来越大的促进和保障作用。因此,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建成后,双方的法律合作需要加强和推进,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法制环境。
近几年,东盟与中国法律方面的交流合作开展了不少活动,如连续举办“中国-东盟法律合作与发展高层论坛”、“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法律事务论坛”等,为东盟法律界与中国法律界的交往提供了一个平等、自愿、开放的高层对话平台。
去年6月,中国有关部门面向东盟构筑起了中国-东盟法律服务大通道,目前已与东盟国家的泰国、老挝、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越南、新加坡、柬埔寨等国家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或建立了区域合作伙伴关系。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以来,随着中国-东盟经贸合作的发展,双方也经常合作处理经贸来往过程中遇到的法律纠纷问题。而无论是举行法律合作论坛、构建法律服务大通道,还是开展警务合作,所有这些活动都为双方推进法律合作创造了更加有利的条件。
进一步推进中国-东盟执法合作,有待建立更加良好的合作机制,如继续通过法律人员互访、交流、培训、论坛等形式搭建更加良好的法律交流合作平台,探讨执法务实合作的更好方式,加强彼此间的法律资源共享,促进双方法律业务范围的扩展及业务层次的提升等。
6月9日,海峡两岸警方与柬埔寨、印尼、马来西亚、泰国等国警方开展统一行动,成功摧毁了一个特大跨境、跨国电信诈骗犯罪集团,一举抓获电信诈骗犯罪嫌疑人598名,捣毁诈骗窝点106处,缴获银行卡、电脑、手机等一大批作案工具。这起案件的成功侦破是两岸警务合作的一个成功范例,也是中国-东盟执法合作的一个成功典范。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设,在加强经贸合作的同时,也需要加强国际执法合作,不断提高跨区域和跨境、跨国打击犯罪的能力,维护好双方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执法合作属于法律合作的范围。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成后,中国与东盟在国际化的前提下运作,同时,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也有一个如何可持续发展的问题,所有这些都需要依靠法律合作来支撑。从推进区域合作的一般意义上说,完备的法律制度和良好的法律环境是深化区域经济合作、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重要保障。这对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来说也一样。特别是在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加快发展的大背景下,加强中国与东盟法律合作对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成后本区域政治、经济和文化等各领域的健康发展将发挥越来越大的促进和保障作用。因此,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建成后,双方的法律合作需要加强和推进,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法制环境。
近几年,东盟与中国法律方面的交流合作开展了不少活动,如连续举办“中国-东盟法律合作与发展高层论坛”、“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法律事务论坛”等,为东盟法律界与中国法律界的交往提供了一个平等、自愿、开放的高层对话平台。
去年6月,中国有关部门面向东盟构筑起了中国-东盟法律服务大通道,目前已与东盟国家的泰国、老挝、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越南、新加坡、柬埔寨等国家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或建立了区域合作伙伴关系。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以来,随着中国-东盟经贸合作的发展,双方也经常合作处理经贸来往过程中遇到的法律纠纷问题。而无论是举行法律合作论坛、构建法律服务大通道,还是开展警务合作,所有这些活动都为双方推进法律合作创造了更加有利的条件。
进一步推进中国-东盟执法合作,有待建立更加良好的合作机制,如继续通过法律人员互访、交流、培训、论坛等形式搭建更加良好的法律交流合作平台,探讨执法务实合作的更好方式,加强彼此间的法律资源共享,促进双方法律业务范围的扩展及业务层次的提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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