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有关负责人介绍融资性担保业务发展及监管
近日,银监会融资担保业务部有关负责人向媒体介绍了融资性担保业务发展及监管情况。下一步,联席会议将抓紧研究制定融资性担保机构自有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再担保机构管理办法、跨省分支机构管理办法等制度。
近日,银监会融资担保业务部有关负责人向媒体介绍了融资性担保业务发展及监管情况。
2010年,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和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及其融资性担保机构监管部门(以下简称地方监管部门)坚持规范与发展并重的指导思想,加快推进制度建设,开展全行业规范整顿工作,融资性担保行业发展与监管取得积极进展。
——制度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初步建立行业规范发展和审慎监管制度框架。联席会议成立后,先后制定出台了《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及8个配套制度,包括高管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经营许可证管理、重大风险事件报告、行业统计等内容,涵盖了融资性担保业经营规则、监管规范和对监管工作的基本要求等方面,初步构建了促进行业规范发展的基本制度框架,为促进融资性担保机构提高内控水平和风险管理能力以及监管部门实施有效监管奠定了制度基础。
——监管体制初步确立,行业监管逐渐步入规范轨道。根据国务院相关文件要求,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及时明确监管部门及工作职责,并陆续出台《办法》实施细则。目前各地逐步建立融资性担保机构的准入、日常监管和退出机制,行业监管逐渐步入规范轨道。联席会议还对融资性担保行业发展的有关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推动有关部门和各地政府出台相关政策措施,支持行业规范发展。
——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管理逐渐规范,风险管控能力有所加强。《办法》印发后,联席会议立即实施全行业规范整顿工作,各地政府对所辖区域内的融资类担保机构进行了全面的调查摸底、风险排查、资格审查和重新核准登记。规范整顿工作今年3月底基本完成,符合条件的融资性担保机构领取了《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在规范整顿中,愿意继续从事融资性担保业务的担保机构,对照《办法》的相关规定,自查自纠,着力规范自身经营行为,逐步树立审慎经营意识,加强了合规性建设,风险管控能力有所增强。
去年以来,融资性担保机构实力增强,业务发展较快。截至2010年底,全国融资性担保法人机构共计6030家,其中,国有控股1427家,民营及外资控股4603家,分别占比23.7%和76.3%;在县(市)登记的有3284家,占比54.5%。注册资本1亿元(含)以上的占融资性担保机构总数的40.4%,注册资本10亿元(含)以上的29家。全行业资产总额5923亿元,净资产4798亿元。在保余额总计11503亿元,较上年增长64.6%。担保代偿率0.7%,损失率0.04%,拨备率(担保准备金余额/担保余额)为3.1%,拨备覆盖率(担保准备金余额/担保代偿余额)为507.3%。
银担合作有所改善,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性担保的业务量增长幅度较大。截至2010年底,与融资性担保机构有业务合作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含分支机构)共计10321家,较上年增长27.1%;融资性担保贷款余额8931亿元(不含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贷款),较上年增长60.9%;融资性担保贷款户数16.6万户,较上年增长48.9%。为中小企业提供的融资性担保贷款余额6894亿元,较上年增长69.9%,占融资性担保贷款总额的77.2%;为14.2万户中小企业提供了融资性担保,户数较上年增长58.3%,占所有融资性担保贷款户数的85.5%,融资性担保机构有效发挥了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作用。
尽管融资性担保行业发展与监管取得了积极的进展,但由于监管体制刚刚建立,长期以来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和深层次矛盾短期内难以根本解决,行业发展与监管仍然存在较多问题和压力,主要是行业整体资信水平较低,商业可持续性比较弱、对中小企业的支持作用尚有较大发展空间、地方监管执行力亟需加强、部分机构单体风险需要关注、外部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等方面。
下一步,联席会议将抓紧研究制定融资性担保机构自有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再担保机构管理办法、跨省分支机构管理办法等制度。与有关部门协商,争取出台促进行业可持续发展的扶持政策。研究建立地方监管部门履职评价制度,督促地方监管部门加强监管执行力建设,抓好相关制度的贯彻落实,重点督促融资性担保机构加强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信息披露等方面的建设。推动各地建立融资性担保机构监管信息系统,加强透明度建设,尽快建立健全融资性担保行业自律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