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外汇掉期交易
外汇掉期(Foreign Exchange Swap)是交易双方约定以货币A 交换一定数量的货币B,并以约定价格在未来的约定日期用货币A 反向交换同样数量的货币B。外汇掉期形式灵活多样,但本质上都是利率产品。首次换入高利率货币的一方必然要对另一方予以补偿,补偿的金额取决于两种货币间的利率水平差异,补偿的方式既可通过到期的交换价格反映,也可通过单独支付利差的形式反映。
80年代以来,外汇掉期市场迅猛发展,全球外汇掉期日均交易量从1989 年的1900亿美元增长到2004 年的9440 亿美元,从1995 年起,全球外汇掉期交易的日交易量已超过外汇即期交易和远期交易,至2004 年,分别为外汇即期交易和远期交易日交易量的1.5 倍和4.5 倍。2005 年8 月2 日,中国人民银行下发《关于扩大外汇指定银行对客户远期结售汇业务和开办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允许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开办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业务。
外汇掉期也被中央银行作为货币政策工具,用于从市场上收回流动性或向市场投放流动性。一些国家(如瑞士、德国、英国、新加坡、泰国等)中央银行都曾(或正在)使用外汇掉期作为公开市场操作工具。以瑞士中央银行为例,由于瑞士政府财政赤字很小,央行公开市场操作缺乏短期政府债券工具,因此瑞士央行曾主要运用外汇掉期来调节银行体系的流动性,1993 年瑞士央行未平仓外汇掉期合约金额最高曾达到基础货币的50%左右。
2005 年11 月底,经过连续12 次升息,美国联邦基金利率已从1%上升到4%。同期,美元一年期Libor 也达到4.70%左右,高出相应期限的人民币货币市场利率2-3%。外汇资金运用能力较强的商业银行倾向于增持美元资产,提高盈利能力,缓解人民币流动性带来的短期投资压力;同时,为规避汇率风险,商业银行希望在未来仍然能以当前汇率水平换回人民币,并愿意从美元资产的投资收益中拿出一部分补偿交易对手。在这种情况下,2005 年11 月25 日,为适度回收流动性,保持货币市场利率的平稳运行,中国人民银行选择国家开发银行等10 家银行开展外汇掉期交易,央行即期卖出美元,同时约定1 年后以相同汇率买回美元,并相应收取美元与人民币的利差补偿。该次掉期交易量为60 亿美元,央行收回基础货币484.83 亿元人民币。
目前美国联邦基金利率已达4.5%,且市场普遍预期3 月份将进一步升到4.75%的水平。伴随美元与人民币利差的进一步拉大,商业银行希望通过外汇掉期交易买入美元、投资境外美元资产,提高资产收益率和资产配置效率的意愿越来越强烈,相应愿意补偿交易对手的利差也就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