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海关提升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内动力
5月16日海关总署与广东省在京签署合作备忘录,共同建设全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示范区,推进转变发展方式。研究推动加工贸易产业梯度转移的有关措施,通过建立加工贸易产业转移属地海关联系配合工作机制,为产业转移园区建设提供服务。
5月16日海关总署与广东省在京签署合作备忘录,共同建设全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示范区,推进转变发展方式。汕头海关积极落实,提升粤东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内生动力。
汕头海关继续引导国内企业进入加工贸易产业链。支持企业拓展外发加工、委托加工、异地加工、深加工结转等保税功能,目前汕头海关已启用了深加工结转和外发加工系统,进一步方便企业办理相关业务申请。海关还将联合地方外经贸部门加强相关政策的宣传与推介,引导更多的国内企业进入加工贸易产业链。
鼓励加工贸易企业开拓国内市场和成品内销。推出内销“预审核”制度,设立内销“快速通道”,简化审价程序等一系列便利措施,方便企业办理加工贸易货物内销征税手续。
关注和扶持重点企业守法经营和发展。利用现有保税加工和保税物流多元化的管理手段,积极支持具有自主创新能力、发展前景看好、带动力强等企业的转型发展和结构调整,通过扶持龙头企业发展带动产业链条的延伸和产业结构的优化、产业层次的提升。
关注、引导地方特色产业的发展和调整,推动有地方特色产业链条的形成。鼓励企业创立和发展自主品牌,鼓励企业走出去,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技术含量高的企业做强做大。重点关注塑料玩具、音像制品、内衣、晚礼服、不锈钢制品、电子产品等行业加工贸易的发展状况,结合具体行业特点制定针对性管理措施,鼓励企业引进先进技术、先进设备、自主研发和增资扩产,支持企业开展深加工业务,打造完整产业链条,提高附加值。
关注产业转移园区建设进展。研究推动加工贸易产业梯度转移的有关措施,通过建立加工贸易产业转移属地海关联系配合工作机制,为产业转移园区建设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