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上车轮:上市前外商蹊跷撤离
这是一家典型的中外合资企业,厦门新长诚钢制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70万美元,日上车轮、台湾长诚分别持有60%、40%的股权。由此可见,日上车轮公司“名不符实”——建筑钢结构收入占据净利润总额的50%以上,钢制车轮净利润位居次席,成长性存疑。
本报记者 徐谷明
5月11日,厦门日上车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日上车轮)将冲击IPO,它的主营业务是钢制品。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显示,此次,拟发行53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将达到2.12亿股,拟登陆深交所。
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调查得知:上市前,公司原始股东不惜以净资产价格撤离,有利益输送嫌疑;公司名不符实——建筑钢结构占净利润50%以上,钢制车轮净利润位居次席,成长性存疑。
上市前外商净身“撤离”?
日上车轮有限公司,它的前身,成立于1995年,主营业务是钢结构。招股书显示,报告期内,新长诚钢构属于子公司,它的净利润占据总净利润额度的50%以上。
招股说明书显示,1996年9月28日,日上车轮与台湾长诚浪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湾长诚”)签订了合资合同,拟申请设立厦门新长诚钢制品有限公司。
这是一家典型的中外合资企业,厦门新长诚钢制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70万美元,日上车轮、台湾长诚分别持有60%、40%的股权。
随着业务增长,新长诚钢构公司逐年增加注册资本金。
招股书显示,2000年8月25日,新长诚钢构董事会决议批准,注册资本由170万美元增加至600万美元,其中,日上车轮、台湾长诚分别增资348万美元、82万美元。此次增资完成后,有限公司和台湾长诚分别持有新长诚钢构75%和25%的股权。
2002年3月28日,经新长诚钢构董事会批准,台湾长诚、WRB(该公司系1997年10月中国台湾居民吴荣彬设立)及有限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值得关注的是,上述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按照外方股东实缴出资额作价,由WRB受让台湾长诚持有的新长诚钢构25%股权及相应的出资义务。
令人不解的是,厦门日上车轮公司招股书针对台湾长城实际控制人是谁、WRB股权结构以及转让价格为何以“两年前实缴出资额”计价,没有给予任何解释。
2007年12月1日,新长诚钢构董事会决议批准,注册资本增加至784.28万美元,股东以分配所得利润投入。该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新长诚钢构的股权结构不变。
日上车轮公司成立至今,历经十多次增资扩股,注册资本也由当初的100万元增至159000万元。顺理成章,新长诚钢构的发展前景也是越来越好,开始冲刺IPO上市。
蹊跷的是,正当日上车轮冲击资本市场,股东即将分享资本盛宴的时候,“长相厮守”合作了近7年的外商竟然选择了几乎“净身”退出。
招股书显示,2008年11月18日,经新长诚钢构董事会批准,WRB与吴伟源(实际控制人吴子文、吴丽珠夫妇次子)控制的WWY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新长诚钢构25%股权作价370.25万美元转让给WWY。
事实上,据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调查了解,370.25万美元的转让价格已是新长诚钢构外商股东“第二次”“净身”退出。
究其原因,招股书显示,报告期内新长诚钢构的财务状况如下(以下数据均经京都天华所审计),2008年—2010年,新长诚钢构净资产分别为10870万元、12556万元、16526万元,WRB持有的25%股权在2008年底净资产已达2718万元(当时约398万美元)!
令人质疑的是,2008年—2010年,新长城钢构净利润分别为2180万元、1756万元和3980万元,WRB持有的25%股权在2008年底净利润分红也已高达545万元!
2010年1月25日,经有限公司股东会、新长诚钢构董事会批准,“日上香港”与WWY 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按照新长诚钢构截至2009 年12 月31 日的净资产作价,收购WWY 持有的新长诚钢构25%股权,收购对价为3170万元。该次股权收购后,发行人直接、间接持有新长诚钢构100%的股权。
中国经济时报记者估算,2009年新长诚钢构净资产为12556万元,其25%股权为3139万元,而不是3170万元!
令人不解的是,为何时隔一年,新长诚钢构25%的股权,再次转让的价格是按照净资产收购,2008年为何没有如法炮制?
事实上,新长诚钢构还有一个潜力巨大的子公司——越南NCC,该公司成立于2008年1月30日,注册资本是600万美元,新长诚钢构持有其100%的股权。
“显而易见,这二次股权转让是"老子拿公司的钱去收购儿子"的资产,这几次股权转让,存在重大利益输送的嫌疑。”北京市某投资公司负责人对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表示。
名不符实,前景堪忧
招股说明书显示,日上车轮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全部来自载重钢轮产品销售收入、钢结构工程业务收入及无需安装的钢结构制造产品销售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主要来自钢材加工产生的边角废料销售收入。
2008年—2010年营业收入分别为8.06亿元、6.09亿元、10.70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070.26万元、3067.35万元、8355.20万元。
据中国经济时报记者了解,2008—2010年新长诚钢构净利润分别为2180万元、1756万元和3980万元。
由此可见,日上车轮公司“名不符实”——建筑钢结构收入占据净利润总额的50%以上,钢制车轮净利润位居次席,成长性存疑。
事实上,日上车轮其他子公司业绩表现一般。
招股书显示,截至2010年底,主营业务为载重钢轮的研发、生产、销售的日上钢圈总资产26908.28万元,净资产13436.53万元,2010年度营业收入39824.46万元,净利润仅仅1100.09万元。
与此同时,主营钢材卷板的剪切加工,“日上金属”净利润65.54万元、“四川日上”净利润-58.24万元、“日上香港”净利润为-0.03万元、“多富进出口”净利润是8.43万元。
由此可见,报告期内,日上车轮公司主营业务主要是建筑钢结构,其次是载重钢轮产品。
此外,作为发行人子公司越南NCC,新长诚钢构持有其100%的股权,法定代表人吴志良,已获得《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并履行了必要的外汇审批手续。
该公司主营载重钢轮、钢结构的研发、生产、销售,其载重钢轮产品主要出口,钢结构产品主要定位越南市场。
越南NCC截至2010年12月31日的总资产5447.87万元,净资产3697.65万元,2010年度营业收入237.37万元,净利润-65.4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