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布局“十二五”保险业发展
近日,山东省政府公布了《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纲要》还提出,“十二五”期间要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构建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一体化发展的金融体系,重点支持济南打造区域金融中心、青岛发挥金融服务优势,增强区域中心城市金融服务功能。
本报讯 近日,山东省政府公布了《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纲要》对山东保险业“十二五”期间的改革发展做出部署。
一是支持发展各类保险机构,扩大覆盖面,丰富大众服务品种,拓展资产保险市场,提升保险信用;二是加强出口信用保险服务,健全海外投资保险支持机制;三是支持泰山保险公司等法人机构扩大规模,提升实力;四是大力引进国内外金融企业来鲁设立地区总部和功能机构,鼓励支持分公司改制为独立法人。
《纲要》还提出,“十二五”期间要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构建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一体化发展的金融体系,重点支持济南打造区域金融中心、青岛发挥金融服务优势,增强区域中心城市金融服务功能。
此前山东省出台的有关领域“十二五”专项规划中,对保险业的扶持政策频频写入,体现了政府对保险功能作用的崭新认识。山东省提出,“十二五”期间全面推行火灾公众责任强制保险,充分发挥保险公司消防安全评估的作用,建立保险费率与消防安全评估结果挂钩机制,督促改进消防安全管理。在“三农”领域,鼓励保险机构发展种业保险,将油料、棉花纳入农业保险范围,支持开展动物疫病保险,降低农民的经营风险。
“十一五”期间,尤其是2008年以来,山东保险业服务功能不强、渗透能力不强、社会影响力不强的状况有了较大改观,科学发展的基础更为扎实, 保险强省建设取得显著进展,为“十二五”期间推动实现“大而强、快而优”的新山东保险市场的战略目标积累了宝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