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高送转现象值得关注
【财经网专稿】记者 刘虎彪 5月6日,据证券时报报道,深交所综合研究所年报分析课题小组对外发布《深交所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公司2010年报实证分析报告》。2010年,中小板、创业板推出高比例送红股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司家数和比例均创出新高。
【财经网专稿】记者 刘虎彪 5月6日,据证券时报报道,深交所综合研究所年报分析课题小组对外发布《深交所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公司2010年报实证分析报告》。此份报告表示,高送转现象值得关注。
2010年,中小板、创业板推出高比例送红股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司家数和比例均创出新高。创业板69家公司每10股送转10股以上,占比35%;中小板每10股送转10股的87家,占比近15%;主板“高送转”公司家数与去年持平,每10股送转10股以上的7家。
报告指出,一方面,中小板、创业板新上市公司比较多,新公司的显著特点是注册资本少,股价高,而资本公积高。为尽快扩大公司资本规模,公司有强烈扩张股本的愿望,以满足业务门槛的需要,提高参与并购、对外投资、招投标等竞争力。但另一方面,过于快速和过大规模的股本扩张,一旦缺乏业绩持续高成长的支撑,“成长的代价”将逐渐体现。同时“高送转”也会成为年报披露期间影响市场运行的重要因素。
证券时报援引深交所负责人称,深交所高度关注高送转现象,目前有两方面主要措施进行监管:一是预披露。深交所要求有高送转动议的公司需第一时间预披露,以此减少内幕交易,减少朦胧期的炒作;二是一旦披露高送转结果后,要求公司第一时间报送内幕知情人,同时提送至深交所市场监察部,在方案披露之前的一段时间,将对知情人的买卖股票情况进行核查。此外,监管部门也高度关注部分公司用超募资金分红高派现现象,并考虑出台后续措施,对已高派现公司或将不允许用超募资金来补充流动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