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准备金率与差别准备金动态调整
存款准备金是指金融机构为保证客户提取存款和资金清算需要而准备的在中央银行的存款,中央银行要求的存款准备金占其存款总额的比例就是存款准备金率。上调存款准备金率可以锁定部分基础货币并降低货币乘数,进而影响金融机构信贷扩张能力,对于调控货币信贷总量有着更大的效力。
存款准备金是指金融机构为保证客户提取存款和资金清算需要而准备的在中央银行的存款,中央银行要求的存款准备金占其存款总额的比例就是存款准备金率。
当央行提高法定准备金率时,商业银行可提供放款及创造信用的能力就下降。因为准备金率提高,货币乘数就变小,从而降低了整个商业银行体系创造信用、扩大信用规模的能力,其结果是社会的银根偏紧,货币供应量减少,利息率提高,投资及社会支出都相应缩减。反之,亦然。央行通过调整存款准备金率,可以影响金融机构的信贷扩张能力,从而间接调控货币供应量。
在一般教科书中,作为三大货币政策工具之一的存款准备金率被视为货币调控的“利器”,并不轻易使用。
在国际收支持续顺差、基础货币供应过剩的特殊情况下,中国人民银行把存款准备金率发展为常规的、与公开市场操作相互搭配的流动性管理工具。
之所以要搭配使用这两种对冲工具,主要是随着对冲规模不断扩大,公开市场操作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商业银行购买意愿、流动性冻结深度等因素的制约;而存款准备金工具具有主动性较强的特点,收缩流动性比较及时、快捷,能够长期、“深度”冻结流动性,更适合应对中长期和严重的流动性过剩局面。
上调存款准备金率可以锁定部分基础货币并降低货币乘数,进而影响金融机构信贷扩张能力,对于调控货币信贷总量有着更大的效力。
2010年以来,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回升及全球经济逐步复苏,中国人民银行根据市场流动性状况,重新启用提高存款准备金率这一工具。应该说,存款准备金工具对于成功进行流动性对冲功不可没,目前其对冲作用甚至超过了公开市场操作。
经国务院批准,2004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建立了差别准备金制度。当时建立这一制度,是考虑到不同银行正处于改革和财务重组的不同阶段,且各自对审慎度把握不一。
差别准备金制度把总量调控和个体风险差异结合起来,有利于货币政策传导,加强流动性管理,抑制货币信贷盲目扩张,是存款准备金率工具的补充。
在实际操作中差别准备金制度主要是针对资本充足率低于监管要求的金融机构以及某些贷款扩张过快的金融机构,将其存款准备金率在一般标准的基础上提高0.5个百分点。
差别准备金制度在加强货币信贷总量调控的同时也降低了金融系统性风险,金融机构普遍强化了资本约束理念,到2008年末,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及城市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已全部达到8%的最低资本要求。
国际金融危机发生后,建立并加强宏观审慎政策框架成为总结金融危机教训、完善金融管理体制的核心内容之一。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十二五”规划建议也明确要求“构建逆周期的金融宏观审慎管理制度框架”。
经过一年多研究准备,中国人民银行结合宏观审慎理念和流动性管理的需要,对差别准备金制度作了进一步的规则化、明晰化,于2010年底明确对金融机构引入差别准备金动态调整机制,并作为一种支持、激励性工具加以运用。
差别准备金动态调整基于社会融资总量、银行信贷投放与社会经济主要发展目标的偏离程度及具体金融机构对整个偏离的影响,考虑金融机构的系统重要性和各机构的稳健状况及执行国家信贷政策情况等,以更有针对性地回收过多流动性,引导金融机构信贷合理、适度、平稳投放,优化信贷结构,并为金融机构提供主动按宏观审慎政策要求,从提高资本水平和改善资产质量两个方面增强风险防范能力的弹性机制,达到防范顺周期系统性风险积累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