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鄂牵手实施进出口直通
17日,湖北与天津两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在汉签署《关于津鄂两地进出口货物实施直通放行合作备忘录》。据省检验检疫局介绍,天津是我省外贸的重要口岸通道,去年我省在天津口岸通关的进出口货物达6843批次。
湖北日报讯 17日,湖北与天津两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在汉签署《关于津鄂两地进出口货物实施直通放行合作备忘录》。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魏传忠、副省长田承忠出席签字仪式。
今后,鄂津两地推行和实施直通放行制度。直通放行的货物,报关地海关凭产地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通关单直接放行,检验检疫不再在口岸报检、查验,将属地、口岸两道关口变为一道关口,真正实现一次报检、一次检验检疫、一次放行。
据省检验检疫局介绍,天津是我省外贸的重要口岸通道,去年我省在天津口岸通关的进出口货物达6843批次。实施直通放行模式后,打破关区、检区界限,简化手续和环节,提高口岸通关效率,有效降低外贸企业成本,增强产品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