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发文推进金融IC卡应用
中国人民银行3月18日发布新闻稿称,15日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推进金融IC卡应用工作的意见》,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启动银行卡芯片迁移工作,“十二五”期间将全面推进金融IC卡应用。
中国人民银行3月18日发布新闻稿称,15日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推进金融IC卡应用工作的意见》,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启动银行卡芯片迁移工作,“十二五”期间将全面推进金融IC卡应用。
《意见》指出,“十二五”期间推进金融IC卡应用的总体目标是加快银行卡芯片化进程,形成增量发行银行卡以金融IC卡为主的应用局面。推动金融IC卡与公共服务应用的结合,促进金融IC卡应用与国际支付体系的融合,实现金融IC卡应用与互联网支付、移动支付等创新型应用的整合。
《意见》明确,推进金融IC卡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统一标准、鼓励创新”的原则,金融IC卡迁移各实施主体根据自身经营状况,按市场原则进行运作,迁移中严格执行银行卡国家标准与金融行业标准,鼓励金融IC卡应用的创新发展。
此外,《意见》还就金融IC卡受理环境改造、商业银行发行金融IC卡提出了时间表。要求在2011年6月底前直联POS(销售点终端)能够受理金融IC卡,全国性商业银行布放的间联POS、ATM(自动柜员机)的受理金融IC卡的时间分别为2011年底、2012年底前,2013年起实现所有受理银行卡的联网通用终端都能够受理金融IC卡。
在商业银行发行金融IC卡方面,2011年6月底前工、农、中、建、交和招商、邮储银行应开始发行金融IC卡,2013年1月1日起全国性商业银行均应开始发行金融IC卡,2015年1月1日起在经济发达地区和重点合作行业领域,商业银行发行的、以人民币为结算账户的银行卡均应为金融IC卡。
市场人士认为,随着政策的逐步落实,现有磁条卡将逐步被金融IC卡所替代,相关的IC卡、POS机、ATM机等制造商将迎来绝佳机会。制造IC卡上市公司包括东信和平(002017.SZ)、恒宝股份(002104.SZ)、广电运通(002152.SZ)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