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农村新金融服务体系
我国金融业目前仍处于发展不平衡阶段,对经济发展的某些领域,特别是农村经济发展,支持力度还不够,突出表现为金融机构农村资金流出与流入的不匹配。构建新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发展农村经济,抑制农村资本外流,需要引导不同性质、不同功能的金融机构提供多层次金融服务。
我国金融业目前仍处于发展不平衡阶段,对经济发展的某些领域,特别是农村经济发展,支持力度还不够,突出表现为金融机构农村资金流出与流入的不匹配。
新时期农村的发展增加了对农村资本的融资需求,但这种资本需求无法通过现有农村金融体系得到有效满足,需要发展创业投资基金等新型农村金融服务工具。因此,构建新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发展农村经济,抑制农村资本外流,需要引导不同性质、不同功能的金融机构提供多层次金融服务。
建设新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是解决农村资本流出的关键。
一是减缓农村资金的外流。建议监管部门加大对涉农吸储金融机构的监管,可考虑将农村资金按一定比例专用于农村信贷,确保源于农村,用于农村。建议地方政府加大对涉农金融机构的政策扶持和监管力度,引导农信社等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增加对农业的投入。
二是加快多层次、竞争性农村金融市场建设,为“三农”提供更加有效的金融服务。鼓励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推动商业银行增加农村分支机构,鼓励民营、外资等进入农村金融服务体系,重点推动农村融资担保公司、农村创业投资基金等的发展。
三是大力推行贷款方式的创新。鉴于涉农贷款风险高的特点,应允许金融机构试点“贷款+股权投资”的方式,支持农业企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