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逢民:金融业应尽快实施统一综合监管
“为更好地维护国家金融稳定与安全,适应金融业跨机构、跨市场、跨国界交叉经营的现实存在和未来趋势,实施统一、综合的监管模式将是我国金融监管体制的必然选择。周逢民说,随着中国金融体制的不断深化,中国金融业混业经营趋势开始显露,已经出现各种形式的综合经营金融控股公司。
新华社3月10日消息(记者邹大鹏、高星) “为更好地维护国家金融稳定与安全,适应金融业跨机构、跨市场、跨国界交叉经营的现实存在和未来趋势,实施统一、综合的监管模式将是我国金融监管体制的必然选择。”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行长周逢民建议我国尽快建立统一综合的金融监管模式。
“随着金融全球化、自由化和金融创新的迅猛发展,金融业开放步伐加快,金融监管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分业监管体制已出现明显的不适应,问题也逐渐显露。”周逢民表示,我国现行的分业金融监管体制存在协调不畅、监管范围狭窄、监管手段单一等诸多问题,面临金融业混业经营、外资金融机构涌入、新型金融衍生工具不断出现等严峻挑战。
周逢民说,随着中国金融体制的不断深化,中国金融业混业经营趋势开始显露,已经出现各种形式的综合经营金融控股公司。同时,以市场、产品、服务等为方式的银证合作、银保合作和证保合作都在广泛开展,形成了多家监管机构同时监管一家金融机构的现实,往往会产生监管重复或监管缺位、监管成本过高、资源浪费等问题。此外,跨国金融集团涌入中国市场,新型金融衍生工具不断出现,既增大了金融业风险,又会使传统的金融监管制度、手段失效,对中国现行金融监管体制发起挑战。
周逢民建议,我国应尽快建立以中国人民银行为中心的统一综合监管模式;稳步推进全球金融监管合作和国际货币体系改革,建立宏观审慎监管框架;完善金融机构内控制度和行业自律制度;建立货币政策和银行监管共享的数据库、信息共享责任约束制度,形成中央银行与金融监管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