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引入“金融物流”机制服务北部湾开发
11月29日下午,中国工商银行广西分行与广西北部湾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在南宁举行金融物流业务合作协议签字仪式,这标志着广西开始引入“金融物流”机制促进北部湾经济区港口物流业的发展。
中国工商银行广西分行行长黄再红讲话。作者:陈大华
广西北部湾港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叶时湘致辞。作者:陈大华
中新广西网11月29日电(林浩)2010年11月29日下午,中国工商银行广西分行与广西北部湾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在南宁举行金融物流业务合作协议签字仪式,这标志着广西开始引入“金融物流”机制促进北部湾经济区港口物流业的发展。工行广西分行行长黄再红、广西北部湾港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叶时湘出席签约仪式并致辞,工行广西分行副行长宋关昶、广西北部湾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张海代表双方签署协议。
中国工商银行广西分行行长黄再红在讲话中说,工行是国内最大的商业银行,在资金实力、内控管理、业务品种、客户资源、综合服务能力、电子化应用水平等各方面都处于同业领先地位。工行广西分行作为广西业内资产总值最大的商业银行,已经成为支撑广西经济发展和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与此同时,自身的经营效益和综合竞争力也不断提升,主要经营指标居工行系统中西部省区和广西金融同业前列。
黄再红表示,此次工行广西分行与广西北部湾港务集团携手深度推进在金融物流业务方面的合作,实质上是将金融服务引入港口全程物流延伸服务中。工商银行将为合作方提供多样化的产品和服务,通过以港口商品融资业务、开立信用证、信用证项下融资、保理、船舶融资等为主的金融产品,将银行信贷注入港口物流链运作,为物流货主提供强大的资金支持和灵活的结算手段。
据了解,港口金融服务是利用港口作为大宗商品集散地的区位优势及资源优势,协助物流客户超越资本纽带,增加港口物流链整体收益。金融物流业务不仅可以解决中小物流客户的资金瓶颈问题,也有利于北部湾港口吸引货主、打造东盟国际枢纽港,便于银行与港口物流货主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有分析人士称,此次工行广西分行与北部湾港务集团的合作签约,揭开了金融业与物流业强强联手的新篇章,将有助于双方资源的集约化配置,实现合作各方互利共赢、共同发展,对于中国-东盟港口物流中心加快大建设步伐,进一步拓展广西物流产业链具有重要意义和深远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