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议会正式批准对冲基金监管法案
2010-11-12 10:101642
欧洲议会11日正式通过欧盟对冲基金监管法案,为将对冲基金首次置于一套泛欧监管体系之下扫除了最后一道障碍。
欧洲议会在当天的全会表决中以513票赞成、92票反对和3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高票通过了这部历时近两年才完成的金融监管立法。欧盟委员会主席巴罗佐发表声明说,这意味着对冲基金将不再处于“监管真空”中,新监管机制将增加这一行业的透明度,有助于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
新立法最突出的一项内容就是引入了“欧盟护照”机制,相当于经营执照。今后,凡是要在欧盟金融市场上运营的对冲基金必须先向监管机构注册,以取得护照,并接受监管。对于设在欧盟成员国的对冲基金,它们只需向一国监管机构注册,即可取得在欧盟全境运营的权利,但对非欧盟的对冲基金,欧盟统一护照的发放尚需等两年过渡期结束后,由明年新设的欧洲证券和市场管理局负责。
此外,新立法还提高了对冲基金运营的透明度,加大了对投资者的保护力度。
欧洲议会的批准决定标志着欧盟对冲基金监管法案基本完成了立法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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