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财政奖补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
记者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山东省近日决定从今年起设立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奖励资金
记者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山东省近日决定从今年起设立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奖励资金,同时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风险补偿和资本金注入机制,以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
山东省财政厅近日制定《关于完善财政激励机制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实施意见》,确定从2010年起,由省财政设立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奖励资金,主要用于充实银行业金融机构风险准备金。
山东规定,奖补资金以上年度银行业金融机构小企业贷款季均余额为基数,对本年度小企业贷款季均余额超基数15%以上部分给予补偿奖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可按不高于30%的标准提取风险补偿奖励资金,用于奖励小企业贷款相关从业人员。
同时,山东提出采取业务补助、保费补助、资本金注入等方式,支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和信用再担保机构增强业务能力,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
山东规定,对符合条件的担保机构开展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业务,将按不超过年担保额1%的标准给予补助;对符合条件的再担保机构开展中小企业融资 再担保业务,将按不超过年再担保额0.5%标准给予补助;对担保机构开展的担保费率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50%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业务,将按比例不超 过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50%与实际担保费率之差的标准给予补助。
此外,山东还提出将进一步推动优质中小企业上市直接融资。对拟上市公司支付会计审计费、资产评估费、券商保荐费等前期费用,山东确定按照不超过实际发生费用30%的标准给予资助,每家企业最高可获资助1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