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局将对银行增设风险性考核指标
2010-08-10 10:26676
国家外汇管理局日前发布了新修订的《银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考核办法》,并于2010年8月1日正式实施。
国家外汇管理局日前发布了新修订的《银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考核办法》,并于2010年8月1日正式实施。修订后的考核办法增设风险性考核指标,并明确外汇局将根据银行考核评级,实施外汇管理。
外汇局称,该考核办法的修订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增设了风险性考核指标。二是对合规性指标中的“内控制度”和“其他”两项考核内容进行了整合。三是扩大了考核评分的调整系数区间,充分考虑了各银行间由于业务量差距对差错率及相关考核的影响。四是对于银行主动发现的问题,未造成不良后果的,明确不予扣分。五是增加了在每个考核年度中期,向辖内银行通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督促银行整改的条款。六是根据上一年度外汇管理法规调整情况,对现有考核指标进行修订,如增减违规问题的分值,更新主要参考文件依据等。同时,考核办法明确外汇局将根据银行考核评级,实施外汇管理。
外汇局称,该考核办法的修订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增设了风险性考核指标。二是对合规性指标中的“内控制度”和“其他”两项考核内容进行了整合。三是扩大了考核评分的调整系数区间,充分考虑了各银行间由于业务量差距对差错率及相关考核的影响。四是对于银行主动发现的问题,未造成不良后果的,明确不予扣分。五是增加了在每个考核年度中期,向辖内银行通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督促银行整改的条款。六是根据上一年度外汇管理法规调整情况,对现有考核指标进行修订,如增减违规问题的分值,更新主要参考文件依据等。同时,考核办法明确外汇局将根据银行考核评级,实施外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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