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出口管制既落后又敏感
美战略贸易管制的过度敏感,已影响到正常国际贸易。
日前,在一个中美企业出口管制内部交流会议上,中国商务部官员表示,美国每年列出的大量出口管制清单早已落后,其中近半数项目在我国几乎都成为同质化产品。美战略贸易管制的过度敏感,已影响到正常国际贸易。
美国的出口管制政策,尚无与时俱进的努力,既落后又敏感的现实,甚至连正常的国际贸易,也陡增变数。
美国又想当世界警察?
“美国!美国!美国!在今天的交流会上,我听到的全部是美国希望怎样,那么其他国家呢?其他国家应该在全球出口管制中扮演什么角色?难道只是听从美国的说教,唯命是从吗?”在内部交流会上,忍无可忍的欧洲人对美国发难。
显然,对于介绍美国出口管制政策的演讲者来说,这有些尴尬和不公。毕竟这些政策并非演讲者所制定。但是,在场的许多中外企业家对记者表示,在听到欧洲人的发言后,都有一种一吐为快的欢畅感。
那么,我们姑且来客观地“学习”一下美国出口管制政策有多么严格。
首先,美国出口管制的基础对象为常规武器和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其中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包括“核武器”、“生化武器”、“导弹和武器的传送系统”。
关于这些产品的开发、生产及使用的物项都在出口管制范围内。
一位中国企业代表对记者谈到:“美国出口管制范围相当广,这不仅体现在‘两用物项’商品清单本身,而且已经管制到每个自然人。”
按 照演讲者的介绍,美出口管制每年会对外公布大量的“两用物项”商品清单,其中包括了“位于美国的商品或者需要经过美国境内的商品”。不位于美国,原产地在 美国的商品同样会在清单之列。即便商品是在美国境外生产,但如果该商品的零部件使用了美国技术,并超过商品出售价值的10%或25%,也将受到美国出口管 制影响。
在“自然人”的管制方面,美国人不得与在美国境内外的“非美国公民”交流美国原创技术。参与任何一个贸易中的美国公民,无论在境内外,都处于美国出口管制范围之内。
“任 何一个价值超过5万美元,从美国进口到中国的受控商品,都需要中国商务部的最终用户和最终用途说明。受控设备引进后,没有美国政府的许可,设备不可以移开 所在位置,不可以转移、再出口或转卖。如果想做上述处理,还需要美国政府的授权。这是否太严苛了?简直就是霸权主义条款。”有中国企业代表义愤填膺地表 示。
美国的出口管制清单已落后
“美国在近期实施了出口管制改革,他们相对减少了一些管制物项,但却将技术出口列为‘皇冠’级管制项目。可事实上,美国的出口管制清单已经落后,其中近半数项目在我国几乎都成为‘同质化’产品。”中国商务部官员谈到。
不过,美国的出口管制政策虽然没有对我国技术领域造成杀伤性,却对两国贸易产生了巨大障碍。据机电商会相关负责人透露,我国机电产品进出口每年都受到美出口管制清单的影响,但在清单之外,每年非清单内的涉案金额就高达数百万美元。
正如文章开篇时的欧洲人所言:“高科技产品和先进技术不仅仅美国人有,欧洲也有,但欧洲并没有制定像美国这样严苛的管制政策。”
对此,本次中美出口管制交流会的主办方之一,军控协会相关人士透露:“此前我国与欧盟在出口管制领域已有两次友好交流,与美国仅是第一次。在出口管制方面,美国或许应该更多听一听其他国家的建议。”
机电商会专员高力则对本报记者谈到:“中美之间有很宽广的合作空间,尤其在清洁能源等领域,如果美国能够在出口管制政策方面适当放宽,尤其在一些商用技术领域敞开心扉,那么将对两国商贸流通起到巨大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