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贷款容忍度与中小企业贷款
不良贷款容忍度下降以及由此加重的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
中国银监会2009年年报上的数据显示,我国主要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率从2003年的17.9%下降至2009年底的1.6%,不良贷款余额从 2.1万亿元下降到了0.4万亿元,而拨备覆盖率则从19.7%上升到了155.4%。这样显著的成绩,可喜可贺。但在“喜”与“贺”之余,我们或许还需 要考虑其背后的另一层含义,即不良贷款容忍度下降以及由此加重的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
东南亚金融危机以后,我国政府和银行开始高度重视不良贷款问题,除了采取成立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置换等方式来解决历史遗留的不良贷款以外,防范 新增不良贷款成了所有银行贷款管理的核心,很多银行对不良贷款的容忍度下降到了零。由于任何人都无法担保所发放和贷款一定能够收回,银行信贷人员的理性选 择必然是尽可能减少贷款。这样的做法在实践中如此普遍、对宏观经济影响如此之大(1999~2001年因贷款增速显著下降而出现了通货紧缩的趋势),以至 于中国人民银行在2002年第一季度的《货币政策报告》中明确提出了如下建议:“对不良贷款的责任要客观公正地评价和认识,对凡是符合信贷原则、严格按照 信贷程序发放的贷款,如果由于不可预见的市场风险或非人为因素造成的损失,就不应追究信贷人员的个人责任,不要提出诸如新增贷款不良率必须为零的不切实际 的要求。”然而,此后商业银行的实践并未因为中国人民银行的建议有多大改变。2009年初,中国银行业协会和普华永道联合对中国银行家的调查结果显示:董事会对经营层考核的最主要三 项指标是不良贷款率、总资产收益率和资本充足率。由此可见,过去数年降低不良贷款的成绩,除了银行风险管理能力提高的原因,同时源于银行不良贷款容忍度的 下降。
不良贷款容忍度下降使得本已举步维艰的中小企业贷款发展起来更加困难。由于平均来看,中小企业贷款的风险要高于大企业贷款,因此,银行信贷人员 会尽可能减少中小企业贷款。同时,由于中小企业贷款的金额一般要远低于大企业贷款,贷款的决策层次比较低、参与人数比较少,贷款中单个人的责任就比较大, 因此,严格防范新增不良贷款的实践对中小企业贷款的影响相对来说要大得多。
由于不良贷款率和不良贷款余额是贷款核销以后的结果,所以,“持续双降”并不一定意味着高风险中小企业贷款很少,因为有可能是核销力度大,大量 不良贷款被核销掉了。由于中国银监会没有以统一口径披露有关核销额的数据,我们可以从各银行在年报中披露的相关数据进行初步估计。同时,用于贷款核销的贷 款损失准备金来源于贷款利息收入,所以我们还可以从贷款利息收入(贷款利率)的变化进行进一步验证,而且后者的变化本身也能为我们提供许多额外信息。
2008年底连续多次基准利率下调,使一年期贷款平均基准利率在2009年比上年下降了1.88个百分点。在目前“贷款利率管下限”的体制下, 由于风险溢价、管理成本、谈判能力等因素的影响,如果商业银行中小企业贷款所占比例较高,那么,贷款利率也就应该比较高。同时,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虽然无风险资金成本在2009年出现下降,但借款人的预期违约率上升,贷款定价中所包含的风险溢价(如果有的话)也会相应地上升,从而使贷款利率保持在一个 比较稳定的水平上,次贷危机期间美国市场利率和银行贷款利率的变化就是很好的证明。但是,我国14家上市银行2009年在贷款平均增长39.4%的情况 下,拨备前的贷款利息收入平均下降了2.13%,当年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平均下降了38.6%,而贷款损失准备余额平均上升了17.9%,根据这些数据估 算出当年净冲销额平均下降了19.9%。这显示出我国商业银行的贷款利率并未因为风险溢价等原因保持基本稳定,2009年低水平的不良贷款率也并非核销的原因所致。
虽然严格来讲我们仍需要大量数据或说明来解释其他相关问题,比如,过去不良贷款率高,是否意味着中小企业贷款占比就高?但我们已可以基本确立不良贷款容忍度低与中小企业贷款占比较低之间的联系。由于增加中小企业贷款几乎必然意味着核销前不良贷款率的上升,因此,实现中小企业贷款较大幅度的增长, 可能需要商业银行、监管当局以及社会公众提高对不良贷款的容忍度。在银行公司治理结构和监管不断完善的背景下,只要风险调整后银行收益率是上升的,贷款确 实进入了实体经济、流向了中小企业,并促进了经济结构调整、就业率上升、社会和谐程度提高等宏观经济和社会目标的实现,那么,不良贷款率一定程度的上升就 是可以接受的,甚至是值得鼓励的。当然,“值得鼓励”的不良贷款率水平到底应该多高,以及“鼓励”会不会导致不良贷款率的飙升,仍然是值得深入研究的问题。
作者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