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贸易结算试点大幅扩容 助力人民币国际化
继上海和广东省四城市去年成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后,时隔一年,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大幅扩容。
据上海证券报报 道 继上海和广东省四城市去年成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后,时隔一年,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大幅扩容。根据央行等六部门发布的通知,试点地区范围将涵盖我 国沿海到内地20个省区市,同时试点业务范围包括跨境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其他经常项目人民币结算,而贸易区域也不再有所限制。
经过此次调整,人民币结算使用范围明显扩大,在试点地区、试点业务和试点区域都有拓延。
相比于以前试点业务主要集中在货物贸易、试点地区主要集中在港澳和东盟地区,此次通知中“扩容特征”明显,通知提出试点业务将包括服务贸易和其 他经常项目,境外地域范围扩展至所有地区。
根据此份《关于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20个试点省区市分别为北京、天津、内蒙古、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 东、湖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云南、吉林、黑龙江、西藏、新疆等。广东省的试点范围由4个城市扩大到全省,增加上海市和广东省的出口货物贸易 人民币结算试点企业数量。
其中,北京、天津等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实行试点企业管理制度。经审定后的试点企业使用人民币结算的出口货物贸易 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出口报关手续,享受出口货物退(免)税政策。内蒙古、辽宁等8个边境省(自治区)具有进出口经营资格的企业,可以在指定口岸与毗邻国家的 一般贸易和边境小额贸易出口货物按照《办法》开展人民币结算试点,并享受相应的退(免)税优惠。
相关人士表示,自2009年7月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开展以来,各项工作进展顺利,业务有序进行,操作手续便利,受到了试点企业和银行的普遍 欢迎。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增长较快,企业和银行对用人民币进行跨境贸易结算的需求不断增长,扩大试点的时机已经成熟。截至2010年5月末,央行累计 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445.52亿元。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的扩大,将进一步促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
业内人士指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范围扩大后,企业可以直接使用人民币进行结算,贸易交易成本大幅降低。以人民币进行贸易结算,可以减少因 使用美元、欧元等结算所产生的汇兑成本,企业可灵活地应对汇率变动。
试点扩容还有助于人民币区域化乃至国际化步伐的加快。专家称,在跨境贸易中更多地以人民币结算,可以增加人民币的国际使用范围,这是人民币区域 化、国际化的前提。与外币结算相比,用人民币结算可以减少贸易双方对美元的依赖,对人民币走出国门并在国际货币体系中占有一席之地具有积极意义。
20个省区市
根据央行等六部门发布的通知,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地区范围将涵盖我国沿海到内地20个省区市,境外结算地扩至所有国家和地区。这将有利于外 贸企业降低成本,更灵活应对汇率变化。同时有助于人民币国际化步伐的加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