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人民币结算试点将扩大
2010-04-06 00:58708
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二司司长李波透露,六部委已经就这一问题达成基本共识,正在就境内外试点区域以及试点企业数量等方面,履行相关的报批手续,尽快扩大试点。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范围即将扩大。29日,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二司司长李波透露,六部委已经就这一问题达成基本共识,正在就境内外试点区域以及试点企业数量等方面,履行相关的报批手续,尽快扩大试点。
数据显示,截至今年2月份,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累计近900笔,总金额达126亿元。李波表示,去年年底六部委开展了联合调研,市场反映比较突出的两方面是试点范围有待进一步扩大,以及境外人民币的来源和运用缺乏有效途径。
“目前我们感觉境外人民币接受程度比较低,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人民币的发展。”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方上浦指出。他表示,现阶段人民币还没有实现可兑换,境外的人民币市场尚未形成规模效应,人民币的境外流通和沉淀主要限于相对来说本币比较弱的周边国家和地区,包括港澳地区。
境外机构的人民币来源相当有限,除了进口大陆商品和服务,存放开户行或者兑换外币之外,人民币还没有太多的合法运用的渠道。
方上浦同时认为,资金成本和经济的因素也影响了试点业务的成长。目前,人民币与境外试点地区的许多小币种货币还没有官方的直接汇率,必须通过美元等一些主要的货币来进行套算,无形中抬高了企业的成本。另外,人民币相对而言依然是高息货币,融资成本比较高,也影响了中方议价的能力和双方币种的选择。
为此,方上浦透露,外管局正在探索资本项目的可兑换,拓宽境外人民币来源和运用的渠道,逐步开放跨境人民币投融资的管理,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的可兑换。
央行副行长苏宁也表示,央行将支持和鼓励建立人民币离岸市场,希望流到境外的人民币可以在这一市场上进行交易。“我们支持在香港建立人民币离岸市场,也正在研究能不能在上海建立人民币离岸市场。”
对于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扩大范围,海关总署监管司副司长李伟建议,应该将与香港、东盟地区来往较为密切的中小企业和港资企业纳入试点范围,充分释放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有效需求。
“目前来看,试点地区和企业范围与实际需求存在差异,境外试点区域主要为香港和东盟地区,而试点企业基本为大型国有企业和出口领域的龙头企业,其主要进出口的市场大多数为欧美日发达国家或通过香港转口至上述市场。而与香港、东盟地区来往较为密切,人民币结算需求较强的中小企业和港资企业均未纳入试点范围。”李伟解释。
浙江省政府金融办主任丁敏哲则建议,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可选择以省为单位,让有条件的企业都参与进来。
数据显示,截至今年2月份,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累计近900笔,总金额达126亿元。李波表示,去年年底六部委开展了联合调研,市场反映比较突出的两方面是试点范围有待进一步扩大,以及境外人民币的来源和运用缺乏有效途径。
“目前我们感觉境外人民币接受程度比较低,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人民币的发展。”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方上浦指出。他表示,现阶段人民币还没有实现可兑换,境外的人民币市场尚未形成规模效应,人民币的境外流通和沉淀主要限于相对来说本币比较弱的周边国家和地区,包括港澳地区。
境外机构的人民币来源相当有限,除了进口大陆商品和服务,存放开户行或者兑换外币之外,人民币还没有太多的合法运用的渠道。
方上浦同时认为,资金成本和经济的因素也影响了试点业务的成长。目前,人民币与境外试点地区的许多小币种货币还没有官方的直接汇率,必须通过美元等一些主要的货币来进行套算,无形中抬高了企业的成本。另外,人民币相对而言依然是高息货币,融资成本比较高,也影响了中方议价的能力和双方币种的选择。
为此,方上浦透露,外管局正在探索资本项目的可兑换,拓宽境外人民币来源和运用的渠道,逐步开放跨境人民币投融资的管理,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的可兑换。
央行副行长苏宁也表示,央行将支持和鼓励建立人民币离岸市场,希望流到境外的人民币可以在这一市场上进行交易。“我们支持在香港建立人民币离岸市场,也正在研究能不能在上海建立人民币离岸市场。”
对于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扩大范围,海关总署监管司副司长李伟建议,应该将与香港、东盟地区来往较为密切的中小企业和港资企业纳入试点范围,充分释放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有效需求。
“目前来看,试点地区和企业范围与实际需求存在差异,境外试点区域主要为香港和东盟地区,而试点企业基本为大型国有企业和出口领域的龙头企业,其主要进出口的市场大多数为欧美日发达国家或通过香港转口至上述市场。而与香港、东盟地区来往较为密切,人民币结算需求较强的中小企业和港资企业均未纳入试点范围。”李伟解释。
浙江省政府金融办主任丁敏哲则建议,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可选择以省为单位,让有条件的企业都参与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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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货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