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刑犯莫名死亡 身上多处伤痕

2010-03-20 14:39547

据《北方新报》报道3月2日9时30分许,一名身上有多处伤痕的重刑犯被紧急送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托县医院救治。12时30分许,医生尚未查出是何病因,重刑犯便莫名死亡了。这名重刑犯名叫任怀光,来自托县看守所,对于其身上的伤痕,托县警方对其家属解释是夜里上厕所时跌倒所致。

据《北方新报》报道3月2日9时30分许,一名身上有多处伤痕的重刑犯被紧急送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托县医院救治。12时30分许,医生尚未查出是何病因,重刑犯便莫名死亡了。这名重刑犯名叫任怀光,来自托县看守所,对于其身上的伤痕,托县警方对其家属解释是夜里上厕所时跌倒所致。

    目前,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已经介入此事。

    重刑犯死亡身带多处伤痕

    3月2日10时许,正在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煤矿拉煤的任林光突然接到托县看守所民警的电话,称其二哥(重刑犯任怀光)被送到医院后不治身亡。

    16时许,任林光和大哥任义光一同赶到了托县医院。在医院太平间门口,他们看到了任怀光赤裸着的尸体,他们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人瘦得不成样子,脸部、耳孔、胸部、腿部有多处伤痕,有的伤口还带着血渍。”任林光说,“当天,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对尸体上的伤痕进行了测量、登记。我问我二哥是怎么死的,检察院的人说还不清楚。”

    任义光想对二弟尸体上的伤痕进行拍照,被制止了。

    当晚,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告知任林光和任义光,任怀光身上的伤不致死,死因待尸检后才能确定。

    杀人判死缓曾做精神鉴定

    任怀光今年43岁,老家在托县古城镇南得力图村。2008年9月,他因买毒品与本村贩卖毒品的兰某某(女,70岁)发生纠纷,并将兰某某按到水缸里溺死。任怀光被托县公安局抓获后,称自己有精神病。

    据村民们反映,1994年,任怀光因与妻子闹矛盾受了点儿刺激,精神状态有些不大正常。1998年,妻子与他离婚后,他的病情愈发严重。1998年,家人将他送到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治疗,经诊断为未定型分裂症。任怀光住院1个月后出院,此后一直靠药物维持病情。

    鉴于此,2008年10月14日,托县公安局委托自治区公安厅安康医院,对任怀光精神状态以及责任能力进行了鉴定和评定。鉴定结论为:任怀光作案时精神状态正常;有完全责任能力。2009年11月,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任怀光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此案已经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消瘦厉害死因暂无法确定

    3月4日,记者与任林光、任义光兄弟二人来到托县公安局,见到了该局副局长董玉祥。据董玉祥介绍,3月2日9时18分,看守所民警向他汇报,说正往医院送任怀光。民警还告诉他,当天早晨,民警们交接班巡房时发现,任怀光跟以往不一样,“眼神儿不对,腿软,站不起来。不过,据与他同监室的犯人说,前一天晚上吃饭时他还好好的。”看守所民警立即向所长汇报了此事,所长指示迅速把任怀光送到医院救治。9时30分,任怀光被送到医院,此时,董玉祥也赶到了医院。“当时,医院里没有床位,我找到院长协调了一张床。医生给任怀光做了CT、心电图等检查,没查出什么来,医生还给他输了液。检察院的人赶到时,任怀光还活着,还有咳嗽。12时30分左右,人就不行了。”董玉祥说。

    据董玉祥介绍,自法院开庭审理任怀光杀人的案件后,任怀光的状况就不如以前了,“晚上不睡觉,就坐着,不说话,也不好好吃饭”。针对这种状况,2009年8月30日,托县公安局把任怀光送到了劳改医院。“他不配合治疗,没多久医院就强行把他送回来,说他的症状是脱水。”从医院回来后,任怀光还是老样子。托县看守所再也没有针对任怀光的这种状况进行过相应治疗。

    当日下午,记者与任林光、任义光来到托县医院。据该院副院长、内科主任刘志兵介绍,“他(任怀光)送来时消瘦得厉害,我们还没查清什么病,人就不行了。死亡原因确定不了。”任义光提出要复印任怀光的病历,刘志兵称,病人当初是公安局送过来的,要复印病历必须到公安局开证明,但董玉祥表示,这个证明公安局不能开,因为公安局也是当事方,检察院已介入调查此事,建议任义光去找检察院。

    质疑

    伤痕是上厕所摔的?

    对于二哥任怀光身上的伤痕,任林光怀疑他生前曾遭到了别人殴打。对此,董玉祥表示,“据与他同监室的犯人说,头一天夜里,他起来上厕所时跌倒了两三次。以前他夜里上厕所时就经常跌倒。”言外之意,任怀光身上的伤是跌倒摔的。任林光并不认同这种说法,“他脸部、耳孔、胸部、腿部有10多处伤痕,跌倒怎么能摔得全身是伤?而且还能摔伤耳孔?”

    董玉祥说:“他身上的伤是自己碰的还是别人打的,你我说的都不算。事发后,检察院的人把与他同监室的犯人一个一个提出来询问,检察院会有调查结论的。”

    任怀光要求到医院太平间再看一看二哥的遗体,被拒绝了。“公安局也不能擅自看,必须经过检察院同意才行。”

    监控录像录不进去?

    任义光提出调看一下看守所的监控录像,以便了解任怀光生前在看守所的情况。结果被告知“监控录像录不进去”。

    董玉祥解释说,托县看守所所在的地方是农村电路,老停电。一停电,监控录像设备就跳闸。看守所里只有一个民警懂这个问题,他要是在,来电后就按一下闸,监控录像就能录。他要是不在,别人就弄不明白这个东西,只能通过屏幕观看监室的情况,影像资料却录不进去。托县看守所自2006年安装监控录像设备以来,没录过几节内容。“事发当晚,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在调看监控录像时,也发现了这个问题。”董玉祥告诉记者,托县看守所里关押着50多人,其中有十四五名重刑犯,2009年呼和浩特市“10·17”越狱案中的1名越狱犯也关押在这里。

    家属接到匿名恐吓电话?

    3月7日,任义光告诉记者,那几天他总是接到匿名恐吓电话,让他“快点了结此事,否则后果自负”。

    前日,任林光告诉记者,前几天,托县公安局的一位民警给他打电话称,让他去一趟托县公安局。第二天,他与家人赶到托县公安局,见到了该局局长皇悦智、副局长董玉祥。对方表示,想给他们3000元钱,让他们为任怀光准备衣服和骨灰盒。任林光没有接受。

    “人死了要死个明白,我要申请为我二哥的尸体做解剖。”任林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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