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侦探”与保险欺诈的较量
2010-03-03 00:04825
保险欺诈并非新鲜事务,从保险业诞生之日起,欺诈事件就如影随形。
保险欺诈并非新鲜事务,从保险业诞生之日起,欺诈事件就如影随形。我国的保险业在90年代才逐渐走向发展,目前国民的法律意思比较淡薄,很多人对保险存在有诸多误解和偏见。特别是车险市场上的欺诈行为尤为突出,据相关部门调查统计:2005年至2007年三年间,因欺诈行为导致保险公司损失15亿左右,随着科学的进步,保险欺诈的手段和方式越来越专业化,震惊我国保险界的广东胡氏兄弟骗保案就是一个典型的案例,短短两年的时间,胡氏兄弟在多家保险公司投保,制造事故34次,非法获得保险赔偿200余万。形成保险欺诈的原因很多,有社会的、人性的,重要的是保险公司内部原因和我国目前的法律环境因素,所以,魔道之争不是一朝一夕就能风平浪静的。近年来,省内多家保险公司都成立专门的反欺诈部门,部门成员由保险公司精英、公检法部门人员驻点、聘请反保险欺诈专业人士联合组成保险独立调查人队伍,对有疑点的车险案件独立进行调查。精明干练的“保险侦探”通过追踪、拍照、明查、暗访,使出浑身解数,历经艰辛斗智斗勇,捍卫保险长城。
“保险侦探”与保险欺诈的较量
一次“撞出”三处伤 三赴荆州找“铁证”
同时拥有商帐追收师、调查取证高手、保险公估人资格的独立调查人冯强(化名),是保险独立调查人中的佼佼者。今年8月1日,冯强接到任务:7月19日上午,一辆武汉籍的大众轿车在荆州与荆州当地的一辆红旗轿车发生碰撞,事隔3天当地保险公司在4S店定损时,发现碰撞痕迹和损失有些不相符,保险公司派出独立调查人冯强对此次事故展开全面调查。
8月2日上午,冯强赶至事故发生地荆州市新荆州大道某十字路口复勘事故现场,随后调看交通大队的事故现场照片,确认负主要责任的大众标的车和三者红旗车没有发生正面撞击。但是冯强在4S店勘查标的车损失时却发现标的车的水箱、中冷凝器和冷凝器底部由下往上被垂直撞击,经现场测量,损毁高度分别为5厘米、7厘米和11厘米。三个装置在车上是并排安装在同一位置并且底部有防护板,在防护板完好无损的情况下,三个部件损毁的缺口相互错位,程度不一,冯强当场指出这是事后人为破坏所造成。正在复勘标的车损失部位时,三者车司机不知道怎么得到信息,带着十余名男子,气势汹汹地将调查员团团围住,并扬言“不给满意答复就不能走人!”随同民警严厉警告,这群男子才没敢继续撒野。此时,4S店负责人也解释“可能是事后遭人破坏,请求调查员不要再深究了!”
8月14日,调查员再赴荆州并从交警大队了解到事故发生后双方曾私下达成各修各车的口头协议,为什么原来的对等责任,变成由大众车承担90﹪责任呢?在调查中冯强得知:三者车车辆年检合格有效期是2007年截止,根据保险法规定,车辆未正常年检情况下发生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为调查清楚双方车辆损失到底多大,调查员三赴荆州在荆州物价评估中心取到事故发生后双方损失合计在6000元左右的重要证据,两辆车加起来不到6000元的损失,在4S店定损时损失却高达5万余元,前后相差将近10倍,在独立调查人出具的人为扩大损失证据面前,投保人放弃了实际事故损失以外的高额索赔。
网友约会情敌抢车 调查员顺藤“摸回”
江苏溧阳的范某,在武汉经营电子产品销售,2007年下半年,范某在网上聊天时,认识新洲一名叫“燕子”的女子,两人关系迅速升温,“燕子”与丈夫刘某离婚。
今年5月9日下午,范某驾驶福特嘉年华轿车,到新洲仓埠某酒店和“燕子”约会,“燕子”被前夫朱某跟踪。两人正准备上楼时,突然冲来两名男子,将范某逼到车上,并用衣服将其头蒙住,塞进福特轿车后,歹徒就驾车往红安行驶,至一段山坡路段时,范某的福特轿车出现故障,两歹徒让范某下来推车。范某见机会难得,下车撒腿就跑,不料被歹徒追上,遭到歹徒的一顿暴打,后范某伺机成功脱逃。
当日下午4时许,范某向保险公司报案,称其在新洲仓埠附近,驾驶的福特嘉年华轿车被人抢劫,他本人受伤。保险公司委托独立调查人李斯(化名)对事故展开调查。
5月10日下午,李斯来到事故发生地某大酒店了解,该酒店服务员回忆说,5月9日中午,“燕子”在酒店开了一间房,中午2时许,“燕子”从楼上下至酒店门口,十几分钟后,一名30多点的男人开了一辆灰色的轿车来了,两个人正准备上楼,旁边来两个男人,将开车来的人推到车上,然后将车辆开走,“燕子”见此情形立马开跑。调查员还了解到,“燕子”是新洲周铺人。干练机智的李斯,来到铺村周边挨家挨户调查。直到晚上8点多,才得到一条有价值的线索:“燕子”今年32岁,目前偶尔住在新洲某山庄。5月11日中午,李斯到新洲某山庄就餐,以打探“燕子”的情况。令调查员颇感意外的是,山庄停车场停有一辆没有牌照的车,与被劫的福特嘉年华很相似。接着,李斯悄悄接近该车,发现其前挡风玻璃上粘贴的过桥票上,显示的正是被劫的车牌号。李斯在此进餐时,向该山庄服务员侧面打听,得知该车是新洲人刘某存放的,并听说前两天刘某趁前妻“燕子”与车主约会时,将“情敌”打了一顿,“情敌”将车留下跑了。李斯拍下投保车辆的照片,并告诉投保人范某,此次车辆被抢是因为私人感情纠纷,并非属于保险事故,不属保险理赔范围,范某最后同意放弃索赔并销案。
父撞儿子获赔十万 尘封四年终被翻案
根据保险相关法规规定,第三责任险中的“第三者”要排除四种人,即保险人、被保险人、本车发生事故时的驾驶员及其家庭成员。
无证驾驶撞伤儿子,显然不在保险的理赔范围之内。然而,肇事父亲撞伤儿子后,找人顶包竟骗取了保险公司10万元赔偿金,在四年后被独立调查人揪了出来。2003年1月7日晚6时许,一辆东风自卸车(A**733),在东西湖区柏泉农场东湖大队倒车卸货时,不慎将站在车后的柳登(化名)撞上电杆,造成柳登截肢。经东西湖交警大队调解,自称肇事司机的曾某,与受害人柳登达成了10万元的赔偿协议。2003年4月11日,保险公司因第三者责任险赔付出10万元。2007年2月,保险公司在复核赔案时,对该案进行抽查,并让独立调查人展开调查。
时间过去久远,线索纷乱,案情复杂,调查难度可想而知。调查员接到任务后,外围了解摸清了车主柳荣(化名)聘请了两个司机,其中杨某住在仙桃西流河镇,调查员决定以此作为突破口。2007年2月8日,调查员冒雨来到仙桃西流河镇杨某家,了解到曾某是柳荣的妹夫,刚取得驾驶证不久,由于驾龄太短,一直未找到合适工作。此时,杨某欲言又止。调查员经过耐心细致地工作,杨某这才说出,事发时是车主柳荣在开车,但为了获得保险赔付,柳荣将几个朋友叫到一起协商,决定由曾某顶替报案。由于案件已经过去三年多的时间,加上当时在场的人都是柳荣的邻居,寻找目击证人很难,调查员通过调阅公安机关的案卷,找到了报案的“肇事司机”曾某。曾某第一次见到调查员时,一口咬定确实是他驾车撞人的,还将现场描述得有板有眼。
调查员第二次见到曾某时,表明已掌握部分顶包证据,曾某这才承认了冒名顶替的经过。据曾某介绍,出事当晚柳荣来到他家,称司机的驾驶证被交警扣了,借用一下他的驾照,事后柳荣才告诉曾某,借驾照是用来顶包。柳荣见顶包被识破,全家搬迁到温州做生意,目前武汉市公安局经侦处已经正是立案侦查。我国刑法第198条保险诈骗罪之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对发生事故后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额数额较大的行为;5万元以上25万元以下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金。
车开江苏武汉报窃案 养蟹老板谎言被戳穿
2007年11月23日上午,江夏某汽修厂老板潘树林向报险公司报案,称前一天晚上,一辆奥迪A6轿车(赣G193XX)在江夏区港湾招待所门口停放时被盗,涉及金额30万。为何报案人不是车主曹某,保险公司感觉有些蹊跷,委托独立调查人冯强对案件展开调查。
当日上午,调查员接到任务后立马赶至案发地——江夏纸坊大街港湾招待所调查。据该招待所三位服务员回忆说:11月22日晚,曹某在该招待所住宿,未见他开车过来,且该招待所后院有停车位,曹某也未提醒服务员有车停放。随后,调查员约见报案人潘树林。潘说,他经营一家汽车修理厂,曹某的车经常在他厂里维修,两人非常熟悉,曹某车辆的的保险,也是委托他代办的。潘树林说,11月22日晚上10时左右,曹某将维修过的车辆开走,这次做了整车油漆,大修了发动机,维修费用共计4万余元。23日早上9时许,曹某来到汽修厂说:“我的车子昨晚被盗了,现在家里有事要回江苏去,请你将我送到汽车站,并帮忙在保险公司报案”。潘树林没有多想,就拨打了95518报案。随后调查员冯强调看了被盗地点沿街6个路口的录像监控,均没有发现被盗车辆行驶的图像,在调查取到其它相关证据后,调查员冯强判断这又是一起骗保案。随后调查员冯强和被保险人曹某联系上后,曹某说在江苏老家有事,要到12月初才能武汉,后多次联系曹某,对方均以有事为由拒不见面。12月17日,调查员冯强再次拨通曹某的电话,明确告知再不见面的严重性,曹某承诺18日早上一定来武汉。去年12月18日上午10时许,曹某来到武汉和调查员冯强见面,开始谈话时曹某还是一口咬定车是真的被盗,调查员拿出证据后曹某招架不住,恳请调查员不要继续调查,他本人愿意销案放弃索赔。经证实,被保险人曹某,江苏通州市人,2003年来武汉江夏梁子岛养螃蟹,2005年3月份购买奥迪A6,近两年生意不好出现亏损。2007年11月22日晚上,曹某让江苏的朋友刘某坐车来武汉,将其奥迪轿车开回江苏通州,然后曹某让别人打电话报案,谎称车辆被盗以达到骗取30万保险赔偿的目的。
保险法第二十八条规定 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在未发生保险事故的情况下,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
夫妻财产争夺出车祸 河南顶包案露出马脚
去年5月8日清晨4时许,河南省邓州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轿车追尾撞上拖拉机推行100多米才停下。肇事轿车主人杜某向保险公司报案,独立调查人冯强受保险公司指派前往调查。5月15日晚,冯强来到河南邓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找到事故受害者马林源。马说,他当天清晨驾驶拖拉机到邓州赶集,后面一辆车推着他的拖拉机往前跑,他当时被吓昏迷了,只是听到一名女士一边喊他一边将他从车底下脱出来,其它的事情就不知道了。冯强怀疑肇事者并非男车主杜某。5月16日上午,冯强找到杜某及其妻子杨仙(化名),二人坚称是杜某驾车。言谈中,两人说法出入很大疑点颇多。调查结束后,冯强跟踪杜某夫妇找到其居住地,待他们俩人都外出后,再向左邻右舍打听。冯强意外遇见这次事故的报案人杨老四。
杨老四租住在杜某的楼下,开了一家汽车修理部,平时杜某的车都是在他这里修理,晚上也将车停在他这里,两人的关系不错。案发前,杜某将其经营的织布厂转卖,所得资金未分给再婚妻子杨仙,两人为此经常吵闹。案发当日凌晨3时许,杨仙趁杜某熟睡时,拿走杜某的身份证和银行卡,将杜反锁到室内,钥匙置于门外,悄悄开车准备到南阳取款。不料驾驶技术不过关,刚走几公里就出事了。
撞车后,杨仙曾拨打杨老四的手机,杨老四清晨才发现有未接电话,回机得知杨仙在外出了车祸,准备让他上楼给杜某开门,因他电话不通,杨仙就打电话让房东给杜某开门,杜某这才赶到事故现场的。随即,杨老四也来到现场,杨老四用杜某的手机报案。此时,大家商量交警来后,由杜某顶替杨仙做笔录。在等待交警过程中,杜某口头挂失存款帐户,并与杨仙发生肢体冲突。
接着,调查员到邓州交警大队调看事故笔录、现场图和责任认定书,发现投保车撞上拖拉机后,并未采取制动措施,而是推着拖拉机向前行驶了100多米,拐至沟中才停下。当时的车速并不快,驾驶员完全可以将车辆控制,冯强判断司机驾驶技术不很熟练,有可能是无证驾驶。
冯强到120急救中心查看记录时发现,杜某的手机于5月8日凌晨5时14分拨打了120,而多方证实的事发时间在凌晨4时至4时30分之间。调查员和杜某闲聊时,杜某却说轿车内部什么都没有事,而事故车的安全气囊已经打开,杨仙的脸部被碰伤。冯强问他们到南阳去干什么?两个人都说去办事,邓州距离南阳40多公里,开车40分钟就行了,为什么天还没有亮就出发了呢?在大量的证据面前,杜某最终承认此次事故是系杨仙无证驾驶所致。
保险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以伪造、变造的有关证明、资料或者其他证据,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的,保险人对其虚报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交通事故人为造 火眼金睛识骗保
去年10月7日晚上9点多钟,陈某驾驶的塔非克客车,行驶至武汉中环线古田二路口时,为避让对方车辆,不慎撞击路中间隔离带,导致车辆严重受损,保险公司委托调查该起事故的真实原因。
调查员与前来保险公司处理事故的刘某交谈话时了解到,该车是刘某2006年在二手车市场以3万元购买的,并以外甥陈某的名义上的牌。
刘某称,2007年10月7日晚上9时许,朋友陈某找他借车,说是要送一下朋友,没有过多长时间,陈某就打来电话,称他驾车在古田二路撞到路中间隔离带,让他过去看一下,他当时在打牌,就没有到事故现场去,直接给修理厂的朋友打电话,要他们去处理事故现场。
调查员多次找事故发生时的驾驶员陈某,却一直联系不上。直至去年12月20日,调查员和陈某见了面,在谈话时,陈某的心情很不平静。做谈话笔录时,陈某回想的事故经过非常模糊,并且和实际车主刘某所讲的出入较大,在回答与刘某是什么关系时,陈某闪烁其词。
调查员向陈某讲明法律后果,不到十分钟,陈某道出了事故真相,并请求调查员不要作记录。陈某交待,事发时并非他本人驾车,他也不在现场,是刘某和修理厂的人,驾驶车辆故意制造交通事故,事发前,就已商量好用陈某的驾驶证报案。
《保险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除本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另有规定外,也不退还保险费。
独立调查人李斯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有些交通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难及时赶到现场勘查,而交管部门为疏导交通会迅速清理现场,事故车常在异地评估定损,一些不法分子设法做手脚以扩大损失,如果理赔人员责任心不强,骗保很容易得逞。
独立调查人冯强深有感地说,外界感到他们这种工作很神秘,其实非常具有挑战性,要像公安刑侦人员一样,进行暗访追踪取证,可又没有警方的强制手段,经遭人围攻谩骂威胁恐吓。在与保险欺诈行为的斗争中,独立调查人处于最后一道防线,他深感责任重大。据透露,目前他正在攻克的几个疑难大案,并已经取得重大突破。
保险界专家认为:引入独立调查人制度、“保险侦探”制度,无疑加大了打击保险欺诈活动的力度,值得借鉴。保险公司应当成立专门的调查机构和岗位,统一展开疑难案件的调查处理和监控管理工作,或聘用商业咨询公司专业反保险欺诈人员进行疑难案件前期固定证据的工作,这将是以保险调查工作的专业技术和职业化来对抗保险欺诈的专业化。
据介绍,在保险业非常发达且保险犯罪率的美国,建立了保险公司特别调查机构,州保险欺诈局和全美保险欺诈犯罪署,对可疑投保和索赔进行调查,保险公司的特别调查成为美国反保险欺诈的重要防线。我国目前骗保案高发的现状,催生出的“保险侦探”——独立调查人,其调查取证技术更加专业,为保险反欺诈作出了大胆而有益尝试。
“保险侦探”与保险欺诈的较量
一次“撞出”三处伤 三赴荆州找“铁证”
同时拥有商帐追收师、调查取证高手、保险公估人资格的独立调查人冯强(化名),是保险独立调查人中的佼佼者。今年8月1日,冯强接到任务:7月19日上午,一辆武汉籍的大众轿车在荆州与荆州当地的一辆红旗轿车发生碰撞,事隔3天当地保险公司在4S店定损时,发现碰撞痕迹和损失有些不相符,保险公司派出独立调查人冯强对此次事故展开全面调查。
8月2日上午,冯强赶至事故发生地荆州市新荆州大道某十字路口复勘事故现场,随后调看交通大队的事故现场照片,确认负主要责任的大众标的车和三者红旗车没有发生正面撞击。但是冯强在4S店勘查标的车损失时却发现标的车的水箱、中冷凝器和冷凝器底部由下往上被垂直撞击,经现场测量,损毁高度分别为5厘米、7厘米和11厘米。三个装置在车上是并排安装在同一位置并且底部有防护板,在防护板完好无损的情况下,三个部件损毁的缺口相互错位,程度不一,冯强当场指出这是事后人为破坏所造成。正在复勘标的车损失部位时,三者车司机不知道怎么得到信息,带着十余名男子,气势汹汹地将调查员团团围住,并扬言“不给满意答复就不能走人!”随同民警严厉警告,这群男子才没敢继续撒野。此时,4S店负责人也解释“可能是事后遭人破坏,请求调查员不要再深究了!”
8月14日,调查员再赴荆州并从交警大队了解到事故发生后双方曾私下达成各修各车的口头协议,为什么原来的对等责任,变成由大众车承担90﹪责任呢?在调查中冯强得知:三者车车辆年检合格有效期是2007年截止,根据保险法规定,车辆未正常年检情况下发生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为调查清楚双方车辆损失到底多大,调查员三赴荆州在荆州物价评估中心取到事故发生后双方损失合计在6000元左右的重要证据,两辆车加起来不到6000元的损失,在4S店定损时损失却高达5万余元,前后相差将近10倍,在独立调查人出具的人为扩大损失证据面前,投保人放弃了实际事故损失以外的高额索赔。
网友约会情敌抢车 调查员顺藤“摸回”
江苏溧阳的范某,在武汉经营电子产品销售,2007年下半年,范某在网上聊天时,认识新洲一名叫“燕子”的女子,两人关系迅速升温,“燕子”与丈夫刘某离婚。
今年5月9日下午,范某驾驶福特嘉年华轿车,到新洲仓埠某酒店和“燕子”约会,“燕子”被前夫朱某跟踪。两人正准备上楼时,突然冲来两名男子,将范某逼到车上,并用衣服将其头蒙住,塞进福特轿车后,歹徒就驾车往红安行驶,至一段山坡路段时,范某的福特轿车出现故障,两歹徒让范某下来推车。范某见机会难得,下车撒腿就跑,不料被歹徒追上,遭到歹徒的一顿暴打,后范某伺机成功脱逃。
当日下午4时许,范某向保险公司报案,称其在新洲仓埠附近,驾驶的福特嘉年华轿车被人抢劫,他本人受伤。保险公司委托独立调查人李斯(化名)对事故展开调查。
5月10日下午,李斯来到事故发生地某大酒店了解,该酒店服务员回忆说,5月9日中午,“燕子”在酒店开了一间房,中午2时许,“燕子”从楼上下至酒店门口,十几分钟后,一名30多点的男人开了一辆灰色的轿车来了,两个人正准备上楼,旁边来两个男人,将开车来的人推到车上,然后将车辆开走,“燕子”见此情形立马开跑。调查员还了解到,“燕子”是新洲周铺人。干练机智的李斯,来到铺村周边挨家挨户调查。直到晚上8点多,才得到一条有价值的线索:“燕子”今年32岁,目前偶尔住在新洲某山庄。5月11日中午,李斯到新洲某山庄就餐,以打探“燕子”的情况。令调查员颇感意外的是,山庄停车场停有一辆没有牌照的车,与被劫的福特嘉年华很相似。接着,李斯悄悄接近该车,发现其前挡风玻璃上粘贴的过桥票上,显示的正是被劫的车牌号。李斯在此进餐时,向该山庄服务员侧面打听,得知该车是新洲人刘某存放的,并听说前两天刘某趁前妻“燕子”与车主约会时,将“情敌”打了一顿,“情敌”将车留下跑了。李斯拍下投保车辆的照片,并告诉投保人范某,此次车辆被抢是因为私人感情纠纷,并非属于保险事故,不属保险理赔范围,范某最后同意放弃索赔并销案。
父撞儿子获赔十万 尘封四年终被翻案
根据保险相关法规规定,第三责任险中的“第三者”要排除四种人,即保险人、被保险人、本车发生事故时的驾驶员及其家庭成员。
无证驾驶撞伤儿子,显然不在保险的理赔范围之内。然而,肇事父亲撞伤儿子后,找人顶包竟骗取了保险公司10万元赔偿金,在四年后被独立调查人揪了出来。2003年1月7日晚6时许,一辆东风自卸车(A**733),在东西湖区柏泉农场东湖大队倒车卸货时,不慎将站在车后的柳登(化名)撞上电杆,造成柳登截肢。经东西湖交警大队调解,自称肇事司机的曾某,与受害人柳登达成了10万元的赔偿协议。2003年4月11日,保险公司因第三者责任险赔付出10万元。2007年2月,保险公司在复核赔案时,对该案进行抽查,并让独立调查人展开调查。
时间过去久远,线索纷乱,案情复杂,调查难度可想而知。调查员接到任务后,外围了解摸清了车主柳荣(化名)聘请了两个司机,其中杨某住在仙桃西流河镇,调查员决定以此作为突破口。2007年2月8日,调查员冒雨来到仙桃西流河镇杨某家,了解到曾某是柳荣的妹夫,刚取得驾驶证不久,由于驾龄太短,一直未找到合适工作。此时,杨某欲言又止。调查员经过耐心细致地工作,杨某这才说出,事发时是车主柳荣在开车,但为了获得保险赔付,柳荣将几个朋友叫到一起协商,决定由曾某顶替报案。由于案件已经过去三年多的时间,加上当时在场的人都是柳荣的邻居,寻找目击证人很难,调查员通过调阅公安机关的案卷,找到了报案的“肇事司机”曾某。曾某第一次见到调查员时,一口咬定确实是他驾车撞人的,还将现场描述得有板有眼。
调查员第二次见到曾某时,表明已掌握部分顶包证据,曾某这才承认了冒名顶替的经过。据曾某介绍,出事当晚柳荣来到他家,称司机的驾驶证被交警扣了,借用一下他的驾照,事后柳荣才告诉曾某,借驾照是用来顶包。柳荣见顶包被识破,全家搬迁到温州做生意,目前武汉市公安局经侦处已经正是立案侦查。我国刑法第198条保险诈骗罪之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对发生事故后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额数额较大的行为;5万元以上25万元以下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金。
车开江苏武汉报窃案 养蟹老板谎言被戳穿
2007年11月23日上午,江夏某汽修厂老板潘树林向报险公司报案,称前一天晚上,一辆奥迪A6轿车(赣G193XX)在江夏区港湾招待所门口停放时被盗,涉及金额30万。为何报案人不是车主曹某,保险公司感觉有些蹊跷,委托独立调查人冯强对案件展开调查。
当日上午,调查员接到任务后立马赶至案发地——江夏纸坊大街港湾招待所调查。据该招待所三位服务员回忆说:11月22日晚,曹某在该招待所住宿,未见他开车过来,且该招待所后院有停车位,曹某也未提醒服务员有车停放。随后,调查员约见报案人潘树林。潘说,他经营一家汽车修理厂,曹某的车经常在他厂里维修,两人非常熟悉,曹某车辆的的保险,也是委托他代办的。潘树林说,11月22日晚上10时左右,曹某将维修过的车辆开走,这次做了整车油漆,大修了发动机,维修费用共计4万余元。23日早上9时许,曹某来到汽修厂说:“我的车子昨晚被盗了,现在家里有事要回江苏去,请你将我送到汽车站,并帮忙在保险公司报案”。潘树林没有多想,就拨打了95518报案。随后调查员冯强调看了被盗地点沿街6个路口的录像监控,均没有发现被盗车辆行驶的图像,在调查取到其它相关证据后,调查员冯强判断这又是一起骗保案。随后调查员冯强和被保险人曹某联系上后,曹某说在江苏老家有事,要到12月初才能武汉,后多次联系曹某,对方均以有事为由拒不见面。12月17日,调查员冯强再次拨通曹某的电话,明确告知再不见面的严重性,曹某承诺18日早上一定来武汉。去年12月18日上午10时许,曹某来到武汉和调查员冯强见面,开始谈话时曹某还是一口咬定车是真的被盗,调查员拿出证据后曹某招架不住,恳请调查员不要继续调查,他本人愿意销案放弃索赔。经证实,被保险人曹某,江苏通州市人,2003年来武汉江夏梁子岛养螃蟹,2005年3月份购买奥迪A6,近两年生意不好出现亏损。2007年11月22日晚上,曹某让江苏的朋友刘某坐车来武汉,将其奥迪轿车开回江苏通州,然后曹某让别人打电话报案,谎称车辆被盗以达到骗取30万保险赔偿的目的。
保险法第二十八条规定 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在未发生保险事故的情况下,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
夫妻财产争夺出车祸 河南顶包案露出马脚
去年5月8日清晨4时许,河南省邓州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轿车追尾撞上拖拉机推行100多米才停下。肇事轿车主人杜某向保险公司报案,独立调查人冯强受保险公司指派前往调查。5月15日晚,冯强来到河南邓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找到事故受害者马林源。马说,他当天清晨驾驶拖拉机到邓州赶集,后面一辆车推着他的拖拉机往前跑,他当时被吓昏迷了,只是听到一名女士一边喊他一边将他从车底下脱出来,其它的事情就不知道了。冯强怀疑肇事者并非男车主杜某。5月16日上午,冯强找到杜某及其妻子杨仙(化名),二人坚称是杜某驾车。言谈中,两人说法出入很大疑点颇多。调查结束后,冯强跟踪杜某夫妇找到其居住地,待他们俩人都外出后,再向左邻右舍打听。冯强意外遇见这次事故的报案人杨老四。
杨老四租住在杜某的楼下,开了一家汽车修理部,平时杜某的车都是在他这里修理,晚上也将车停在他这里,两人的关系不错。案发前,杜某将其经营的织布厂转卖,所得资金未分给再婚妻子杨仙,两人为此经常吵闹。案发当日凌晨3时许,杨仙趁杜某熟睡时,拿走杜某的身份证和银行卡,将杜反锁到室内,钥匙置于门外,悄悄开车准备到南阳取款。不料驾驶技术不过关,刚走几公里就出事了。
撞车后,杨仙曾拨打杨老四的手机,杨老四清晨才发现有未接电话,回机得知杨仙在外出了车祸,准备让他上楼给杜某开门,因他电话不通,杨仙就打电话让房东给杜某开门,杜某这才赶到事故现场的。随即,杨老四也来到现场,杨老四用杜某的手机报案。此时,大家商量交警来后,由杜某顶替杨仙做笔录。在等待交警过程中,杜某口头挂失存款帐户,并与杨仙发生肢体冲突。
接着,调查员到邓州交警大队调看事故笔录、现场图和责任认定书,发现投保车撞上拖拉机后,并未采取制动措施,而是推着拖拉机向前行驶了100多米,拐至沟中才停下。当时的车速并不快,驾驶员完全可以将车辆控制,冯强判断司机驾驶技术不很熟练,有可能是无证驾驶。
冯强到120急救中心查看记录时发现,杜某的手机于5月8日凌晨5时14分拨打了120,而多方证实的事发时间在凌晨4时至4时30分之间。调查员和杜某闲聊时,杜某却说轿车内部什么都没有事,而事故车的安全气囊已经打开,杨仙的脸部被碰伤。冯强问他们到南阳去干什么?两个人都说去办事,邓州距离南阳40多公里,开车40分钟就行了,为什么天还没有亮就出发了呢?在大量的证据面前,杜某最终承认此次事故是系杨仙无证驾驶所致。
保险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以伪造、变造的有关证明、资料或者其他证据,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的,保险人对其虚报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交通事故人为造 火眼金睛识骗保
去年10月7日晚上9点多钟,陈某驾驶的塔非克客车,行驶至武汉中环线古田二路口时,为避让对方车辆,不慎撞击路中间隔离带,导致车辆严重受损,保险公司委托调查该起事故的真实原因。
调查员与前来保险公司处理事故的刘某交谈话时了解到,该车是刘某2006年在二手车市场以3万元购买的,并以外甥陈某的名义上的牌。
刘某称,2007年10月7日晚上9时许,朋友陈某找他借车,说是要送一下朋友,没有过多长时间,陈某就打来电话,称他驾车在古田二路撞到路中间隔离带,让他过去看一下,他当时在打牌,就没有到事故现场去,直接给修理厂的朋友打电话,要他们去处理事故现场。
调查员多次找事故发生时的驾驶员陈某,却一直联系不上。直至去年12月20日,调查员和陈某见了面,在谈话时,陈某的心情很不平静。做谈话笔录时,陈某回想的事故经过非常模糊,并且和实际车主刘某所讲的出入较大,在回答与刘某是什么关系时,陈某闪烁其词。
调查员向陈某讲明法律后果,不到十分钟,陈某道出了事故真相,并请求调查员不要作记录。陈某交待,事发时并非他本人驾车,他也不在现场,是刘某和修理厂的人,驾驶车辆故意制造交通事故,事发前,就已商量好用陈某的驾驶证报案。
《保险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除本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另有规定外,也不退还保险费。
独立调查人李斯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有些交通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难及时赶到现场勘查,而交管部门为疏导交通会迅速清理现场,事故车常在异地评估定损,一些不法分子设法做手脚以扩大损失,如果理赔人员责任心不强,骗保很容易得逞。
独立调查人冯强深有感地说,外界感到他们这种工作很神秘,其实非常具有挑战性,要像公安刑侦人员一样,进行暗访追踪取证,可又没有警方的强制手段,经遭人围攻谩骂威胁恐吓。在与保险欺诈行为的斗争中,独立调查人处于最后一道防线,他深感责任重大。据透露,目前他正在攻克的几个疑难大案,并已经取得重大突破。
保险界专家认为:引入独立调查人制度、“保险侦探”制度,无疑加大了打击保险欺诈活动的力度,值得借鉴。保险公司应当成立专门的调查机构和岗位,统一展开疑难案件的调查处理和监控管理工作,或聘用商业咨询公司专业反保险欺诈人员进行疑难案件前期固定证据的工作,这将是以保险调查工作的专业技术和职业化来对抗保险欺诈的专业化。
据介绍,在保险业非常发达且保险犯罪率的美国,建立了保险公司特别调查机构,州保险欺诈局和全美保险欺诈犯罪署,对可疑投保和索赔进行调查,保险公司的特别调查成为美国反保险欺诈的重要防线。我国目前骗保案高发的现状,催生出的“保险侦探”——独立调查人,其调查取证技术更加专业,为保险反欺诈作出了大胆而有益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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