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为中小外贸企业融资提供担保
卞民德 |2010-02-22 20:51480
记者从江西省财政厅获悉:为支持担保机构扩大对中小外贸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规模,今年江西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5503万元,对2009年7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期间担保机构开展的中小外贸企业融资担保业务给予资助和奖励。
按照资金使用计划,江西省将对担保机构开展的中小外贸企业融资担保业务,按照不超过担保额的2%给予资助;在不提高其他费用标准的前提下,对担保费率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50%的中小外贸企业融资担保业务给予奖励;支持信用担保欠发达地区政府出资设立担保机构,按照不超过地方政府出资额的30%给予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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