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揭阳首发成功
近日,经过人行揭阳市中心支行的积极沟通、协调、推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在我市取得实质性进展,揭阳市江南贸易有限公司通过中国银行揭阳分行成功办理辖区首笔货物进口贸易项下对香港地区付款,总金额人民币90万元。
近日,经过人行揭阳市中心支行的积极沟通、协调、推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在我市取得实质性进展,揭阳市江南贸易有限公司通过中国银行揭阳分行成功办理辖区首笔货物进口贸易项下对香港地区付款,总金额人民币90万元。
2009年7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银监会六部委《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公布实施,期待已久的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业务正式铺开。《办法》的出台旨在促进贸易便利化,保障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试点企业和商业银行的行为,防范相关业务风险。《办法》规定,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试点企业与境外企业以人民币结算的进出口贸易,既可以通过境内商业银行代理境外商业银行进行人民币资金的跨境结算和清算,也可以通过港澳地区人民币业务清算行进行人民币资金的跨境结算和清算。2009年11月16日,在人行揭阳市中心支行的积极争取下,经人行广州分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揭阳辖区纳入了试点地区,成为了粤东地区的首个试点。
纳入试点后,人行揭阳市中心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揭阳市中心支局即铺开了相关工作。一是开展政策宣传。通过召开座谈会、举办培训班等形式,向辖区的商业银行、企业大力宣传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政策,讲解有关业务知识。二是加强沟通协调。主动向上级试点办、地方政府领导汇报,和财政、外经贸、海关、国税、银监等相关部门沟通,取得了他们的支持,达成了做好试点工作的共识。三是推进业务开展。经过积极的沟通、协调,1月6日,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在我市取得实质性进展,揭阳市江南贸易有限公司通过中国银行揭阳分行成功办理辖区首笔货物进口贸易项下对香港地区付款,总金额人民币90万元。这笔进口货物香港地区收款银行为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对外付款于当天9时36分通过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成功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