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天然气集团更正融资券付息日
朱凯 |2010-01-05 16:01832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昨日发布公告称,将更正2009年度第二期短期融资券的付息日,将原付息日及兑付日2010年6月28日更正为2010年6月30日,推迟了两天。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昨日发布公告称,将更正2009年度第二期短期融资券的付息日,将原付息日及兑付日2010年6月28日更正为2010年6月30日,推迟了两天。
据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于去年12月24日发布的募集说明书显示,该融资券发行金额100亿元,期限为6个月,缴款日、起息日均为2009年12月30日,付息日、兑付日为2010年6月28日。对于付息日期的提前,债券分析师表示,由于该融资券在发行公告中并未注明期限的具体天数,所以更正后期限仍为6个月,因此基本合理。
据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于去年12月24日发布的募集说明书显示,该融资券发行金额100亿元,期限为6个月,缴款日、起息日均为2009年12月30日,付息日、兑付日为2010年6月28日。对于付息日期的提前,债券分析师表示,由于该融资券在发行公告中并未注明期限的具体天数,所以更正后期限仍为6个月,因此基本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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