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出台政策开辟中小企业信贷“绿色通道”
近日,西藏政府出台《关于贯彻国务院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通过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政策扶持的办法,着力解决中小企业发展面临的困难,加快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其中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有望得到全面解决。
近日,西藏政府出台《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通过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政策扶持的办法,着力解决中小企业发展面临的困难,加快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其中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有望得到全面解决。
目前,西藏中小企业的数量占全区各类企业总数的99%以上。近年来,其经济总量和规模逐年扩大、涉及的行业领域逐步拓宽、结构不断优化、经济效益日益提高,呈现出发展速度明显加快、贡献日益显著的良好发展势头。但贷款难问题也不断地困扰着中小企业的发展。
《意见》要求,西藏各级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自觉融入西藏经济社会发展之中,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把中央给予西藏的一系列金融优惠政策落到实处,主动为企业发展做好服务,在藏吸收的存款主要用于支持西藏经济社会发展。把中小企业作为新的信贷增长点,开辟中小企业信贷“绿色通道”。
根据《意见》,西藏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结合西藏实际,完善财产抵押制度和贷款抵押物认定办法,积极创新和引进适应中小企业特点的信贷产品,采取动产、应收账款、仓单、股权和知识产权质押等方式开展贷款担保业务。按照银监会“六项机制”建设要求,结合西藏中小企业特点,鼓励专业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信贷服务。要借鉴国内外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成功做法,开展设立地方商业银行研究工作。
辖区银行金融机构要建立符合西藏中小企业特点的信用评级制度,推动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优质中小企业发放信用贷款。要建立和完善适合中小企业特点、有别于大企业的授信制度,合理确定授信额度。
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积极推进自治区、地(市)、县三级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借鉴国内外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成功经验,通过企业出资、广泛吸纳社会资本等多种渠道,鼓励和支持组建商业性担保机构。逐步完善政府出资担保机构资本注入机制,采取多种形式增强信用担保实力和规模,提高其风险防范能力。设立中小企业贷款担保风险补偿资金,专项用于对担保机构以贷款担保代偿损失补偿和风险控制奖励。
另外,《意见》还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积极利用主板市场和创业板市场,加快中小企业上市,鼓励上市公司再融资,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加大对优质中小企业的上市培育力度,力争“十二五”期间完成3-5家中小企业上市。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通过信托融资、租赁融资、股权融资、企业联户担保等新型融资模式,扩大融资规模,缓解资金短缺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