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对我金属镁继续征收反倾销税
2009-12-29 17:09317
据我驻巴西使馆经商参处12月16日消息,巴西外贸委员通过第79号决议,决定对我金属镁继续征收反倾销税,税率为1.18美元/千克
据我驻巴西使馆经商参处12月16日消息,巴西外贸委员通过第79号决议,决定对我金属镁(南共市关税号8104.11.00和8104.19.00)继续征收反倾销税,税率为1.18美元/千克。该决议自公布之日(2009年12月16日)起有效期为5年。
有关企业可与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联系。电话:010-85692789;传真:010-65882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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