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贷公司新出路:转制成金融公司
小贷公司试点一年以来,监管部门对小贷公司的发展思路渐趋清晰。随着央行新的 《金融机构编码规范》公布,小额贷款公司的金融机构性质首次得到央行承认。而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出路又添了新构想,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近日在上海指出,小额贷款公司发展路径的下一步应该是金融公司,而非直接转为村镇银行。
每经记者 印峥嵘 发自上海
小贷公司试点一年以来,监管部门对小贷公司的发展思路渐趋清晰。随着央行新的 《金融机构编码规范》公布,小额贷款公司的金融机构性质首次得到央行承认。而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出路又添了新构想,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近日在上海指出,小额贷款公司发展路径的下一步应该是金融公司,而非直接转为村镇银行。
小贷公司“身份”落实
12月16日起,上海的小额贷款公司陆续收到央行上海分行的通知。央行已经将小额贷款公司列入最新印发的《金融机构编码规范》,标志着小贷公司试点一年多以来,金融机构的身份首次得到央行承认,小贷公司的监管主体有望更加明确。
这一通知推翻了2008年5月央行和银监会联合发布的 《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当时指导意见显示小额贷款公司属于非金融机构。普陀宝祥小贷公司的总经理潘曙表示:“金融机构的地位好比是小贷公司的身份证,至关重要。虽然还没有能够完全享受到待遇,但是已经迈了很大的一步。”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副所长杜晓山认为,监管部门对小贷公司发展的思路正在逐步变得清晰。小贷公司从事的是金融业务,就应该是金融机构,但需强调是一个不吸储的特殊的金融机构。
据了解,虽然金融机构的性质得到承认,小贷公司仍然无法享受金融机构的税收优惠待遇,且仍参照一般企业的办法,由当地金融办、工商局直接监管。
对此,杜晓山表示,在明确地位后,对小贷公司的后续政策也应该进一步跟进,明确小贷公司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央行、银监会等监管部门应该更加关注其运作和风险管理,而不是由当地工商局和金融办执行属地化管理。
出路不只是转制成村镇银行
目前很多小额贷款公司的股东都是冲着村镇银行牌照去的。不过小贷公司转制成村镇银行需要满足诸多条件,硬性指标包括连续经营3年以上;近两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不良贷款率低于2%;贷款损失准备充足率130%以上。
而最让小贷公司股东们不满的是,转制后要由商业银行控股,让小贷公司发起人有经营成果被商业银行占有的感觉。
对此,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近日在上海指出,小额贷款公司发展路径的下一步应该是金融公司,而非直接转为村镇银行。据悉,金融公司不能吸收公众储蓄存款,但是可以吸收来自企业的大额存款,可以从事分期付款、融资租赁等业务。
杨浦科诚小额贷款公司负责人张建认为,对一些不愿把经营成果拱手让人或者暂时还不能满足转制条件的小贷公司,转制成金融公司是一个很好的构想,说明小额贷款公司不只村镇银行一条路可走。
上海奉贤新发展小额贷款公司总经理袁洁弟表示,小贷公司如果三年以后直接转制成村镇银行,在经营管理、存款、结算方面有可能跟不上,如果突击发展,会面临很大的风险隐患,转制成金融公司是小贷公司过渡时期的一个解决办法。
袁洁弟表示,现在小贷公司增资、或者向银行融资都不是解决融资问题的长远之计。转制成金融公司,只比村镇银行少了结算业务,不吸收公众储蓄存款,但是吸收企业大额存款可以解决融资瓶颈。“从监管角度,只要不吸收公众存款,就不涉及社会公众利益风险,照样可以进行属地化管理,也有效缓解了银监会系统的监管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