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决定对华同步数字传输设备征收临时反倾销税
商务部驻印度使馆经商处今日从印度财政部获悉,印度海关于12月8日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的同步数字传输设备征收临时反倾销税。
商务部驻印度使馆经商处今日从印度财政部获悉,印度海关于12月8日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的同步数字传输设备(Synchronous Digital Hierarchy Transmission Equipment, SDH)征收临时反倾销税。税率是按照SDH产品进口价格(CIF)来计算的。其中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税率为CIF价格的236%;上海贝尔股份有限公司税率为CIF价格的29%;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税率为CIF价格的50%;其他中国企业(包括中兴通讯)税率为CIF价格的236%。
此外,杭州依赛通信有限公司(以色列公司在华子公司)税率为CIF价格的93%
2009年4月,印度对原产于中国的SDH产品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09年9月,印度对此案作出肯定性终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