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敬伟:别再让听证会飞起愤怒的瓶子
2009年12月8日,哈尔滨水价听证会正式召开,比预定日期推迟了23天。13名消费者作为代表参加了听证会,坚决反对涨价的只有退休教师刘天晓一人。在听证会现场,一直得不到发言机会的他甚至向主持人丢了一瓶矿泉水以示抗议。
水价听证会,推迟23天,意味着听证的勉强;13名消费者代表只有一位坚决反对涨价,那12位的代表身份充满了“托”的嫌疑;那坚决反对涨价的一位“一直得不到发言机会”,预示着表达权的被剥夺。难怪,公众认为这样的听证会“有猫腻”。
虽不能说刘天晓就是民意的化身,但是他的“坚决反对涨价”确实离民意更近,更符合民意期待。如果说听证会给予刘天晓和其他12位代表平等发言和自主表达的机会,这样听证会起码在形式上是可以接受的。可是,刘天晓刻意“被噤声”,昭示着这场听证会只是徒具其表的形式主义。在此刘天晓的反抗是可以理解的,因为那只投向主持人的愤怒的瓶子变成了缓释民意的象征。
对听证会的主持人而言,那只愤怒的瓶子或许真的算是不大不小的“暴力”。但是对公众而言,这样的“暴力”却被解读为企业“暴利”的必然结果。因此,公众对于刘天晓的行为普遍有种过瘾和解气的感觉,网络上充满了“向刘老师致敬”的帖子。客观而言,任何以暴制暴的做法在法治社会都是不允许的。但是,对于“因为暴利所以暴力”的逻辑,公众自有说得过去的现实解读——— 譬如水价,为何各地都在跟风而涨?为什么听证会就是涨价会?为什么企业的“暴利”在和民生的权利博弈中总是笑到最后?对于这些民生诘问,有关方面给出的所谓资源、节约、成本、利润等等答案根本是隔靴搔痒。在无奈的情势下,刘天晓用无伤大雅的“瓶子”来反抗,其实是民意最无奈的呐喊。因为,这样的“愤怒的瓶子”根本不会阻止哈市的水价上涨,至多引发公共舆论的短暂震荡而已。
需要引起社会警觉的是,听证会如果不能成为凝聚和传递民意的场地,而是单纯利用和绑架民意,听证会现场或许今后还会有更多的愤怒瓶子甚至鞋子。
反对任何形式的暴力,是文明社会的常态。但是,世界上爱恨情仇,皆有因果。听证会上无伤大雅的瓶子,则是民生对民生产品跟风涨价的怨声载道,是对水、电、气等企业暴利的控诉。供水、供电、供气等企业,并非单纯的市场化主体,还承担着重要的公共民生责任。因此,企业遭遇的市场变化,可以通过上下两个渠道解决:向上可以通过政府调节和财政支持的方式化解企业经营难题;向下可以通过充分凝聚民意的方式求得公众在价格调整时的谅解。这才是真正的市场经营之道。
遗憾的是,这些企业本来就有公共政策的偏爱和支持,甚至还有不菲的公共补贴。可是,这些企业并没有从这些公共政策的关爱中学到体恤民生的社会责任,而是采取一贯式的向上哭穷向下涨价,哭穷和涨价的理由无非就是企业经营亏本。至于亏多少,怎么亏的,却是一笔糊涂账。会哭的孩子总有奶吃,会闹的企业总能将经营不善的责任推卸掉,并以涨价的方式赢得新一轮的“暴利”。在公权、企业和公众的三方关系中,处于消费末端的消费者成了冤大头。
讽刺的是,本来是凝聚民意的听证会反而异化为涨价的帮凶。这样的听证会,被民众揶揄嘲弄,甚至为愤怒的瓶子所搅局,就自然而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