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继续对原产于中国的糖醇征收反倾销税
2009-12-11 11:41270
2009年12月10日,欧盟委员会发布联邦公报(L 323/48),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的糖醇的最终反倾销措施延长至2011年12月10日。
2009年12月10日,欧盟委员会发布联邦公报(L 323/48),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的糖醇的最终反倾销措施延长至2011年12月10日。涉案产品的海关编码为CN code ex 2932 13 00。
2002年8月9日,欧盟对原产于中国的糠醇启动反倾销调查程序;2003年10月31日,欧盟对此案作出肯定性终裁。2008年5月6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延长对原产于中国的糠醇的反倾销措施,并要求其成员国内企业在自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到期日3个月前的期限内向欧盟提交启动反倾销日落复审的申请;2008年7月30日,International Furan Chemicals BV公司向欧盟委员会提出复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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