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SB历史性一步:选定30家金融巨头跨境监管
金融稳定委员会拟制定新的监管条例,将全球30家大型金融机构的运营纳入监管范围。
潘荣
金融稳定委员会(Financial Stability Board)拟制定新的监管条例,将全球30家大型金融机构的运营纳入监管范围。
G20集团今年几次峰会的商议后就达成共识成立一个金融稳定委员会,并同意由该委员会制定一系列监管措施,以预防系统性风险在未来金融危机中向全球扩散。在经过几个月的筹备后,FSB终于迈出了历史性的一步,初步选定30家金融巨头,对他们的运营进行跨境监管。
据英国《金融时报》报道,这30家金融巨头包括6家北美金融机构——高盛集团、摩根大通、花旗集团、摩根士丹利、美银美林、加拿大皇家银行,4家英国银行——汇丰控股、巴克莱银行、苏格兰皇家银行、渣打银行,10家欧洲大陆银行——瑞银集团、瑞士信贷、法国兴业银行、法国巴黎银行、西班牙桑坦德银行(Santander)、西班牙对外银行(BBVA)、意大利联合信贷银行(Unicredit)、意大利联合商业银行(Banca Intesa)、德意志银行(Deutsche Bank)和荷兰国际集团(ING),4家日本金融机构:瑞穗银行(Mizuho)、三井住友银行(Sumitomo Mitsui)、野村证券(Nomura)、三菱日联(Mitsubishi UFJ),以及6家保险公司:安盛保险(AXA)、荷兰保险集团(Aegon)、安联保险(Allianz)、英国英杰华集团(Aviva)、苏黎世保险(Zurich)、瑞士再保险(Swiss Re)。
FSB官员表示,之所以将保险公司也纳入跨境监管范围,是由于本次危机以来金融机构混业经营明显,这使得公司自身在进行风险管理时就遇到困难。而事实也显示,在此次危机中有许多金融机构为了竞争和提升业绩将业务扩展到许多自身不熟悉的领域,比如英国英杰华保险和瑞士再保险,或两家公司都将大量拓展了复杂的金融衍生品业务,而在此次危机中倒下被政府接管的美国国际集团(AIG)也是因为该集团把业务从保险拓宽到复杂的衍生品,而造成了巨大的风险敞口。
对于FSB的高调动作,欧盟方面普遍表示支持。欧盟财政部长表示,本周三将试图就欧盟金融市场达成一个新的监管框架。从而创建两个新的机构来监管金融市场,一个是宏观审慎监管机构,负责研究可能危及金融系统稳定的风险;另一个是微观审慎监管机构,负责监管银行、证券、保险和退休基金行业的具体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