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永利:金融机构经营模式全能还是专业?

王永利 | 2009-11-13 12:20 533

今后的金融机构经营模式如何演变,是金融危机发生之后讨论最热烈的领域之一。目前看来,金融机构经营模式发展方向可能有两个:全能化或者是专业化。这两个方向都不乏支持者乃至实践者。

  今后的金融机构经营模式如何演变,是金融危机发生之后讨论最热烈的领域之一。目前看来,金融机构经营模式发展方向可能有两个:全能化或者是专业化。这两个方向都不乏支持者乃至实践者。

  全能银行模式替代投资银行模式

  重执银行业牛耳?

  不少人认为,这次危机的一个直接后果,就是全能银行(Universal banks)在银行业中重新成为举足轻重的领导者,曾经在过去十年中叱咤风云的投资银行不仅不复风光,甚至很难再单独存在。金融危机给了商业银行机会收购那些苦苦挣扎的投资银行。

  短期来看,同时从事储蓄、贷款及投资银行业务的全能银行将成为银行业经营模式的主流,纯粹的投资银行模式很难再被广泛接受。

  对投资银行而言,独立生存面临着两大挑战:一是要让投资者相信他们在财务上是健全的。实际上贝尔斯登倒闭前,财务报表上还未出现亏损,至少在理论上还是一家盈利的银行,却依然无法逃脱倒闭的命运。贝尔斯登的高管层一直在抱怨是对冲基金的谣言导致了贝尔斯登的倒闭。

  在看到贝尔斯登的命运后,华尔街剩余的四大投行迅速采取了措施:降低杠杆比率,并补充资本。高盛的资产负债表上一度有900亿美元的现金和高流动性的资产,而这种状况在以前是不可想象的。这让他们更为安全,但同时也带来了另一个问题,即他们无法保持高盈利满足股东的要求,因而对股价也造成了新的压力。

  但长期看,投资银行模式是否就此一蹶不振?看法也是分歧的。

  有人依然很乐观,因为根据历史经验,投资银行在金融危机中收入的损失通常会达到70%,并且常常发生倒闭和并购事件,但是投资银行的再生能力却一次又一次地令人刮目相看。实际上,这次危机中投资银行仍然在盈利,只是资产减计带来了巨大压力。无论是银行的去杠杆化还是增资,都会给他们带来新的业务来源。

  当然,无论如何投资银行的经营模式都需要检讨,至少他们应当使收入来源更为多样化。这样,在某一条产品线出现问题时,可以依靠其他产品线的收入弥补。

  在华尔街的投资银行中,只有高盛具有在现有产品线中都很强的实力,摩根士丹利次之,因而成为五大投资银行中的幸存者。其他银行各有所长,贝尔斯登专注于基金管理业务,美林致力于成为最大的零售经纪商,而雷曼兄弟在固定收益业务上独领风骚,但是最终都烟消云散。

  在贝尔斯登事件之后,美联储把投资银行也纳入自己提供流动性支持的范畴。美国的银行体系在大萧条之后被严格区分为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上世纪80年代以来逐渐融合,现在借助金融危机,终于再次融合在一起了。

  专业化:公共服务功能和高风险业务分离

  鉴于发源于小小次贷的金融危机把全球的金融机构都卷入旋涡的教训,政府和监管当局可能更倾向于按功能拆分金融机构。美国政府接管美国国际集团(AIG)后,对其出售和拆分就是遵循这一思路。

  从政府和监管机构角度讲,不希望再出现“太大而不能倒闭(Too big to fail)”的系统性风险,从而使政府陷入被动境地。

  金融机构依其功能划分,可划分为提供公共服务的金融机构(Financial utilities)和承担风险追求回报的金融机构(Financial risk takers)两类。

  金融机构的基本功能是资金融通,这其实具有公共服务的性质,因此,承担这一功能的公共服务金融机构(Financial utilities) 很自然地拥有政府的隐性甚至显性担保,政府也往往会对其施加各种限制。

  首先,需要进行足够的信息披露,以确保所有有可能影响其正常运转的风险都能公之于众。公共服务金融机构也会被要求确保能正确地衡量其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交易对手风险,因此,公共金融机构的运营成本会增加,对于复杂的、难于计量的产品的使用会减少,以保证能够符合监管要求。表外业务的重要性将显著下降,这也使得银行扩充资产的速度大大下降。

  其次,需要持有更多的资本,尤其是对于证券业务。这对于证券业务的发展有可能造成一定负面影响。虽然金融机构还是有可能通过各种办法来逃避资本金要求,但是日趋严格的监管将保证资本要求的落实。

  第三,需要保持更高的流动性。金融机构需要更为严格的流动性管理,同时对于长短期融资来源地依赖也将更为严重,这方面的竞争也将更为白热化,最终将导致金融行业的成本控制和对净利差的追求愈演愈烈。

  上述这些监管要求的严格化,将使大型的、对整个金融系统十分重要的金融机构更加专注于传统的客户业务而不是高风险业务。对于承担公共服务功能的金融机构,投资者更加关注其稳定的现金流,而非盈利的增长速度。

  对于那些金融风险的承担者,如果同时提供公共服务,需要将这两类业务严格区分,甚至可能被要求在法律上分离,从而降低其风险程度。因此,不同类型的金融机构今后的发展将很有可能分化。

  (作者系中国银行副行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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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金融机构 经营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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