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积极谋划金融监管合作
2009-11-12 11:05253
在今天上午举行的国台办新闻发布会上,发言人杨毅在回答记者关于“两岸签署金融监管合作备忘录的进度”问题时说,台湾方面关切的签署地点、时间、方式,对于大陆方面来讲都不是问题。
本报北京11月11日电 (深圳报业集团驻京记者姜媛)在今天上午举行的国台办新闻发布会上,发言人杨毅在回答记者关于“两岸签署金融监管合作备忘录的进度”问题时说,台湾方面关切的签署地点、时间、方式,对于大陆方面来讲都不是问题。
杨毅表示,对于银行业和证券、期货业来讲,两岸签署金融监管合作备忘录,建立监管合作机制,是双方互设或参股金融机构的前提条件。两岸金融监管合作机制的建立,将为两岸金融合作迈入实质阶段创造积极条件,有利于促进两岸金融业的优势互补和共同发展,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大陆台资企业的融资环境。所以,台湾的工商界、金融界对此高度期盼,希望早点签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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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金融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