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局扩大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试点
2009-11-12 09:31566
新华社电昨日记者从国家外汇管理局获悉,为满足日益增长的个人本外币兑换需求,外汇局已于日前扩大了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试点。
新华社电昨日记者从国家外汇管理局获悉,为满足日益增长的个人本外币兑换需求,外汇局已于日前扩大了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试点。
北京和上海两地已于2008年8月开展了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试点。日前,外汇局在上述基础上,将试点范围和业务种类进行了进一步的扩大。
本次扩大试点包括:一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包括北京、上海在内的13个省区市和4个计划单列市;二增加特许经营机构数量,鼓励特许经营机构在试点地区内跨地区设置分支机构连锁经营;三是简化兑换手续,对单笔500美元以下小额兑换业务,允许办业务,事后在个人结售汇管理信息系统补录;四是兼顾合规性和便利性,明确细化对特许经营机构的监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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