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秦铁路“运”来山西首笔QFII所得税
11月5日,记者从省国税局了解到,山西省第一笔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下称为QFII)征收的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税款644万元,由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依法代扣代缴,目前已向大同市国税局申报入库。
本报讯 (记者岳晋峰)11月5日,记者从省国税局了解到,山西省第一笔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下称为QFII)征收的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税款644万元,由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依法代扣代缴,目前已向大同市国税局申报入库。
今年年初,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下发后,大同市国税局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辖区内的上市公司进行政策宣讲,同时对这些企业的利润分配情况展开调查。通过逐户检索辖区内上市公司发布的公告信息,他们发现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一季度末前10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中有一家QFII。6月25日该公司发布《2008年利润分配实施公告》,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股权登记日为6月30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7月7日。主管税务机关就该公司是否向QFII派发股利事宜与企业进行沟通、核实,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调取相关资料,最终确认该公司向QFII派发股利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