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出中小企业贷款保证保险业务
2009-11-03 11:59589
华夏银行上海分行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2日举行全面合作暨中小企业贷款保证保险签约仪式,联手向中小企业推出贷款保证保险业务,这是在全国范围内由省市级保险主体和银行主体合作开展中小企业保证保险业务的首次尝新。
□本报记者 高改芳
华夏银行上海分行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2日举行全面合作暨中小企业贷款保证保险签约仪式,联手向中小企业推出贷款保证保险业务,这是在全国范围内由省市级保险主体和银行主体合作开展中小企业保证保险业务的首次尝新。
中小企业贷款保证保险的投保人是申请贷款的中小企业,被保险人是贷款银行。在保险期间内,如果贷款企业未履行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银行可以根据《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的约定和相关法律的规定向投保人主张《借款合同》的债权、向担保人行使并实现担保权后,对仍不足以清偿投保人的借款本金与借款利息的剩余部分,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该保险产品主要用于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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