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发布对我轮胎硫化机反倾销调查终裁
商务部驻印度使馆经商处今日从印度商工部反倾销局获悉,该局10月15日发布对华轮胎硫化机反倾销终裁,建议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10%的反倾销税。
商务部驻印度使馆经商处今日从印度商工部反倾销局获悉,该局10月15日发布对华轮胎硫化机(Tyre Curing Presses)反倾销终裁,建议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10%的反倾销税。
终裁认为:1、倾销存在,且唯一一家中国出口商—桂林橡胶机械厂也没有被给予市场经济待遇,印反倾销局采用结构价格来计算正常价值,并采用商业信息统计协会(Directorate General of Commercial Intelligence and Statistics, DGCI&S)数据来计算出口价格,从而计算出中国产品倾销幅度为31.85%;2、通过对销售数量、市场份额、利润率、现金流、投资回报等因素的考量,倾销产品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中国产品损害幅度为5%-15%。
利益攸关方可就本次终裁向海关及税收上诉法庭提出上诉。